坚持
法律分析:离婚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在书写时被告人需要注意以下四各方面:
1、在离婚答辩状中,首先要针对原告陈述的事实进行抗辩 被告要仔细阅读原告的离婚起诉状,起诉状中关于事实部分称述不实的,被告在答辩中应说明实情,对于原告的曲解、歪曲的事实进行合理的解释,将事实还原。
2、在离婚答辩状中,要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逐一进行答辩,并阐明观点 离婚纠纷的诉讼请求通常包括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损害赔偿等项。被告对原告各项诉讼请求要认真、仔细、充分的考虑,理出头绪,确定自己的观点,提出自己的意见。首先,要写出同不同意离婚的意见,陈述理由。其次,对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等作出明确表示。最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总之,离婚答辩状主要是针对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逐一进行答辩,并表明自己的观点。
3、在离婚答辩状中,被告要提出自己的主张 原告在诉讼中遗漏的夫妻共同财产或存在某种过错但并没有提起的,被告可以在答辩状中补充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只要是离婚中所涉及的而原告有没有提出来的或提了但角度不同的,被告都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张。
4、离婚答辩状的份数 被告准备离婚答辩状一式三份,自己留存一份,交给法院两份,其中一份法院会自己留存,另一份法院会在收到离婚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发给原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诉讼代理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