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丽曼与哈丽曼
离婚后房贷未还清,一方要房子的,有两种处理方式:
1、如果另一方同意将房子给对方,则可以还清贷款后将房产过户给对方,或者可以办理转贷款,将贷款转移给对方,这时未还的贷款会转化为对方的债务,贷款还清后对方会获得房屋的产权;
2、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经房子给对方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作出判决,法院一般会判决先由一方使用房产,然后等贷款还完之后再另行提起诉讼确定房产归属。
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
1、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是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
(1)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
(2)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一般采纳第二种方式的居民较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平安是福
离婚后房贷未还清,一方要房子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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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房贷未还清,一方要房子怎么处理
1、离婚后房贷未还清,一方要房子的,有两种处理方式:
(1)如果另一方同意将房子给对方,则可以还清贷款后将房产过户给对方,或者可以办理转贷款,将贷款转移给对方,这时未还的贷款会转化为对方的债务,贷款还清后对方会获得房屋的产权;
(2)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经房子给对方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作出判决,法院一般会判决先由一方使用房产,然后等贷款还完之后再另行提起诉讼确定房产归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
1、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是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
(1)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
(2)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一般采纳第二种方式的居民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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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贷未还清,一方要房子处理如下:
1、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双方可以协议或者选择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取得房产所有权的归属;
2、若房产登记一方名下的,法院会倾向于将房产判决给登记的一方,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婚姻存续期间按揭贷款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各占一半,一方要房子则需要给另一方适当经济补偿,不过由于此时贷款尚未还清,房子无法进行过户,可以将协商好的房子归属及经济补偿写进离婚协议中,拿去公证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王英敏
法律分析:一般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独自还款,房产的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双方可以协议或者选择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取得房产所有权的归属;
2、若房产登记一方名下的,法院会倾向于将房产判决给登记的一方,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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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房贷未还清,一方要房子怎么处理
1、离婚后房贷未还清,一方要房子处理方式如下:
(1)离婚后房贷未还清一方要房子的,如果另一方同意将房产给对方的,则双方可以去银行办理转贷款,将贷款转移给要房子的一方,等贷款还清后这一方就会获得房子的产权;
(2)也可以先还清房子的贷款,然后办理房产过户将房产过户给对方;
(3)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将房产归对方的,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房产如何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协商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协商离婚的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胡申
【法律分析】
房产存在贷款的,一般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独自还款,房产的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双方可以协议或者选择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取得房产所有权的归属;
2、若房产登记一方名下的,法院会倾向于将房产判决给登记的一方,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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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独自还款,房产的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双方可以协议或者选择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取得房产所有权的归属;
2、若房产登记一方名下的,法院会倾向于将房产判决给登记的一方,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健
如果是从法律角度来说,抚养费按月支付标准是: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20到30的比例判决的。对于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每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每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离婚有贷款的房子怎么处理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
鱼儿水中游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该房产和贷款的处理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如何处理;如果是诉讼离婚,且双方就前述问题存在争议,则应当由法院审理裁判。如果双方都主张房产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法院应尊重当事人选择;对于剩余的房贷,原则上由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偿还。而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当由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林瑶
【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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