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原则包括哪些范畴

蓝若棂

蓝若棂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有: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三条

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第二十四条

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第二十五条

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

上一篇:新婚姻法实施后,哪些财产归只属于男方所有?

下一篇:婚姻法2019年新规定父亲结婚前做过监狱对我有没有影响?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深圳站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