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合,分居三个月后,单方去起诉离婚,法律判不判?

啊威

啊威

只要有人起诉,法院一定会判决,但判不判离婚则要看具体案情。

离婚的条件不一定是分居的时间条件,还有其它造成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原由。

林深时见鹿

林深时见鹿

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的可能。


1.一般在实践当中,法院初次会判决不准离婚。如果距离法院做出判决的时间超过6个月,那么男女双方都可以继续提出离婚诉讼。如果没有到6个月,那么只有前次判决的被告可以提出离婚诉讼。


2.第二次诉讼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相关法规:《民事诉讼法》第111条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A-王浩然

A-王浩然

诉状得多摆双方感情破裂的事实,无法再过下去的理由证据。如果没有什么比如外遇,赌博,吸毒等严重的事情发生,只分居三个月,法院判离婚可能性比较小。不过只要下定决心离婚,时间不是问题。如果法院不判离婚,6个月后再次起诉,法院会判离婚的。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而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在实际认定中不好掌握,尽管司法解释进行了罗列,但并不全面。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内部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一般一方起诉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出现法定重大过错等恶劣情况下,通常会驳回原告离婚诉讼请求。一方面,提供一个冷处理的机会,让当事人慎重考虑婚姻大事;另一方面,如果半年后还不能和好,再次起诉离婚,说明“感情确已破裂”的可能性更高,更倾向于“感情确已破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应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司法审判实践中,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虽然可能还未符合又分居一年,但可能符合《婚姻法》第32条“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人民法院还有自由裁量权,判决离婚的比例比较高。

故,鉴于我国目前诉讼离婚的实际情况,张印富律师认为,要求离婚的一方在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可积极寻求协议解决;如果协议不成,六个月后再行起诉是较为理性的选择。

福安特门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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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好像是分居两年去起诉离婚才能判离婚的吧,,,,新婚姻法不知道改了没有,你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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