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拼搏
男女方同居之后分手了男方给的彩礼是可以收回来的,但是也有一定的条件,比如只是同居了但是没有到婚姻机关登记结婚的可以收回来。如果女方不愿意归还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调解。
对于同居后打算结婚,并已支付彩礼,最后却因各种事由而没有结婚的,对于已经支付的彩礼,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女方应当及时退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但是,尽管同居分手后彩礼能返还,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彩礼不返还:
1.男女双方未婚同居生活时间超过两年的。
2.男女双方未婚同居生育子女的。
3.男女双方未婚同居生活,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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