磊的宝贝《寒》
房子是2000年建成的,男方死于2004年,那么这房子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死亡后,应依法继承。房子继承后,我个人认为就是属于按份共有财产。按份共有财产处分,应经占份额的三分之二的共有人同意。若对方占房子三分之二份额,那么她就有权处分,合同就有效,你就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对方没有占三分之二的份额,且对方的处分行为没有经其他继承人追认,那么这合同就无效,你就不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合同无效并不是所有条款无效,你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房价上涨的损失不是必然损失,我个人认为你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已经交的一万多的税费可以要求退还,因房屋买卖没有实现。房产局可能不会承担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