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前买房写一个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A  瑞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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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写一个人名字不属于共同财产,属于婚前财产,此财产不会变成共同财产,婚后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才是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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