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养义务人的范围

心雨

心雨

法律主观:

扶养义务包括夫妻共同负担日常生活费用;一方患有重病时,另一方需尽力照顾或送院治疗;一方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的,对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二十八条第一项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有监护能力的配偶作为其第一顺序监护人。

法律客观: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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