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嫣婉语
法律分析:对此类请求,法院是一定不会支持的。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问题时,只会分割夫妻双方各自名下的银行存款,而不会涉及到第三人名下的存款。比如:离婚时一方指责对方将钱全部存在父母的银行账户内,故而请求法院去分割对方父母名下的存款。首先收集足够的证据,以证明对方父母名下的存款其实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另行发起诉讼,起诉对方父母请求返还财产。追查对方银行存款时,一定要向法院明确提出追查某一段时间的资金往来明细。查到对方银行账户资金往来明细后,要结合你们的日常生活支出对其中的可疑大额资金转出进行质疑,并要求对方解释去向是否合理。尤其是起诉前夫妻吵架闹矛盾期间的资金转出更应留意。只要对方无法做出合理解释,法官基本上都会判决其退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上一篇:是不是有夫妻相就是夫妻对吧?
下一篇:离婚了户口可以单独开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