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二婚他百年以后房子留给我,遗嘱应怎样写

夏&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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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付钱出力的是他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即使他是二婚,但是也不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这个时候他利益着将他的房产留给你,是具有法律效益的,所以,按照相应的合同的规则写好他的意愿,说明他的财产分配,那么这个房产就是你的,但是如果他处理的是他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个遗嘱就不具备法律的效力,他能处理的只是属于他自己的那一部分,而且二婚的对象具有优先居住权,真的要变现之后,你能继承的也只是你父亲的那一部分

独特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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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实质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中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综上所述:

父母亲笔写下遗嘱,如果在形式上符合自书遗嘱,又符合共同遗嘱的特征,且符合遗嘱的实质要件,则遗嘱有效;否则遗嘱无效。

望采纳

避风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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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子的所有权是不是属于你爸,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拿么他写将他房产的分割给你就行了。


二:如果所有权属于你爸,拿么他遗嘱直接表明给你就行了。

如果格式不会刻意去找律师帮你写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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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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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人因为遗嘱格式不对

就无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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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格式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

为明确我去世后的遗产归属,避免不必要的家庭纠纷,亲立此遗嘱。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给予见证。


一、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及特征:


二、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


三、本遗嘱一式贰份,本人持有一份,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为保管一份。待本人去世后,由律师通知所有继承人到场,方可公布。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时间:

立遗嘱人(签名):

见证人:

自己亲笔写找人代写你签名都可以,最好有见证人,或者去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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