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先提离婚谁就吃亏,这种说法对吗?

人生如梦

人生如梦

先提出离婚当原告,不仅不会对自己不利,当原告还有很多好处。

当原告,可以选择管辖的法院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管辖的原则,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均有权管辖离婚诉讼。

在特殊情况下,原告住所地及经常居住地所在的法院,亦有权受理离婚诉讼。

作为原告,既可考虑到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也可考虑到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而不同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在审理机制、处理的方式及专业程度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当原告,可以第一时间查封对方财产

夫妻关系出现问题后,对方难免会有转移财产的念头。在启动离婚诉讼前,为防止对方在离婚诉讼中转移、隐匿共同财产,可通过诉前保全或诉中保全来保护财产。

作为原告,可以在立案前或立案后,及时提出保全申请。而作为被告,当其收到诉讼通知时,名下的财产基本上已经处于被冻结的状态。这个时候再想转移财产,已经没有办法了。

当原告,有充分的时间准备诉讼工作

诉讼流程是一道相对较复杂的工序,要想有好的诉讼结果,事实告诉我们,需要在诉讼开启前,充分准备好诉讼的工作,打磨好每一细节。

比如,可以“创造”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可以先行与孩子做好思想沟通工作;比如,来实现财产规避及做好查封对方财产的准备,等等。待一切安排妥当,再开始起诉,庭前准备的优势会在这过程中展露出来。

当原告,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收集证据

有句话很简单,但说出了法律的真谛:“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可见证据之重要性。调查收集证据是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机会。

比如,涉及到夫妻名下资产的查询,在没有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双方关系还没到需要“戒备”的状态,于此可以比较顺利拿到财产方面的证据,譬如股票账户、银行卡等。

所以说,当原告的好处在于,在未起诉前,可以不动声色地开展调查收集的工作,为后来的诉讼创造有利的先机条件。

当原告,可以提前做好财产规避工作

选择当原告,在相对方还未起诉之前,有很多工作可以做,譬如说财产规避的行为。但凡涉及到财产规避的做法,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操作实现,欲速则不达。具体如何规避财产,需要结合实际的个案情况,交由专业律师来处理。在这里就不细说了。

当原告,避免了对方在诉讼中搞撤诉突袭

我们曾经代理过两起案件,均是作为被告的代理人。其中一起案件,原告预见诉讼的结果对他来说不太有利,于是在开庭两次后,选择了撤回诉讼。

还有一件离婚案,是因为我们在诉讼过程中,查封了原告名下的资产。原告考虑到资产被查封,向法院直接申请撤诉,最终使得审理程序不得不终止。两起案件告诉我们,作为原告,在诉讼中确有主动权。

当原告,可以引导案件向对自己有利的方向推进

选择当原告,可以有利于推进案件,为什么要这么说呢?

我们代理的离婚案件中,经常会涉及调查银行流水,查询对方在这些年是否存在转移大额存款的行为。那到底可以查多少年的银行流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如果能够往前多争取几年,对于当事人的保障来说,肯定是更加有利的。

作为原告,可以在立案后,立即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申请书,通过提交证据及说理,要求法院给予调取数年的流水。

这个时候,因为被告还未介入案件,原告的意见可以单方面影响到法官的判断,这样就容易开出调查年份更久的调查令。

张娟

张娟

这种说法当然是对的,因为主动提出离婚的人,必然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所以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必须要做出一定的让步,不然对方就很有可能会不同意离婚。

许云舒

许云舒

不对。谁先提出离婚,只是不想过了而已,并不会吃亏,会解脱。

TraveIer

TraveIer

这种说法并不是对的,如果在婚姻中体会不到幸福的话,可以主动说出离婚,并不会谁先提离婚谁就吃亏。

风信子

风信子

我觉得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如果人人都这样想,那么世界上就不会有人离婚了 ,而且离婚是由于两个人之间感情不和才会离婚的

健康是福

健康是福

也不知道是谁说谁先提出谁就会吃亏呀?我认为没有这回事,不存在。其实要想完成一份婚姻关系的缔结是很不容易的,一旦离婚,任何一方都不会获利。有了这份婚姻史的存在,不仅自己的生活,连旁人也会对曾经的婚史指指点点,这样看来,两个人都是吃亏的。当然也有人认为结婚是开玩笑的长,这种人不在我说的范围之内,就当我没说吧!所以第一点就是离婚,两个人双方都是吃亏的!这是我要说的第一个观点。

此外呢,离婚双方肯定都会吃亏的,区别仅仅是哪方面的问题,同时肯定有人理亏不理亏,这个是要探讨的,理亏的一方在财务方面肯定是要让利出来的!例如说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理亏的一方是不是要少分?甚至净身出户?这是有一定的依据!是婚姻破坏的因素,是属于第三者,那么有第三者的夫妻一方应该是要让出更多的利益!要有足够多的证据作为支撑,那么法律也会站在不理亏的这一方的。当然,也有一方因为各种原因比如还爱另一方而忙着离家出走,把财产和房子都留下的情况。

虽然看起来像是获得了巨大的财产,但是离婚造成的身心伤害比金钱和家庭带来的幸福要大得多。而且法律上也没有明文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关于财产的划分都是有相当严格的参考划分的,有法律的规定和案例的判决结果作为参考,专业的法律人员会为你考虑,所以不是说有人要离婚的话,可以得到更大比例的财产总和。所以我认为在婚姻生活中不用去考虑什么,谁占便宜谁不占便宜,两个人和和美美就都是占了“大便宜”!离婚实在是成本太高,双方都会受到伤害,会吃亏!

上一篇:孕期家暴该如何起诉离婚

下一篇:离婚后财产分配不均能改变吗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深圳站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