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加栋
孩子归父亲养着,非常幸运父亲给孩子找了一个非常好后母,后母带他特别好。而且我也时常能跟孩子说话交流,并且也让孩子得到了母爱。
太极八卦
并不是每一个继父继母都是坏的,但绝大部分的后妈后爸都是很恶心的,他们极有可能会虐待孩子,让孩子心里有阴影。自己看似轻松,但是内心也很挣扎。
Wall-E
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之后,等到孩子长大之后,就会逐渐的疏远你,不认为你是他的亲人,因为你放弃争取他的抚养权,最终会导致自己众叛亲离。
*^_^*田田
如果你的丈夫他们一家是一个比较通情达理的,你还可以每年去看一看孩子,如果她的婆婆还有你的丈夫,是一个特别小肚鸡肠的人,你根本连你孩子的面都见不到。
玉洁冰清幽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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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乡,谭婶过来串门,说起她的女儿小玲,谭婶一直唉声叹气,愁眉不展。原来,小玲离婚了,这段时间一直住在娘家。嫂子不喜欢,认为打扰了娘家人的平静生活,家里老小闹了不少矛盾。
说到最后,谭婶叹口气说:“小玲结婚五年,孩子也四岁了,这一离婚,孩子给了男方,她什么也没得到,青春年华却浪费了,以后怎么办?真是愁得牙疼。”
还是当娘的疼女儿,说来说去,最后还是愁女儿的出路。
谭婶说的是事实。在农村,女儿一般没有继承权,离婚后一直住娘家,哥嫂心里确实不痛快,矛盾真是难免的。
农村跟城镇最大的不同,就是女子的财产继承权不同。虽然我国的法律规定儿子和女儿的继承权是同等的,但在农村,由于房屋是在宅基地上建的,没有独立产权,然后约定俗成的是女儿出嫁,一般只由儿子继承(除非这家只有女儿没有儿子,那么指定由其中一个女儿招上门女婿,房屋和田地就由这个女儿继承)。
再说回小玲,她本来嫁得不错,婆家在县城郊区,比起娘家这偏僻山区,条件好太多了。但生小孩后开销陡增,压力增大,再加上婆媳关系问题,小矛盾积累成大问题,导致家庭矛盾日益增多,严重影响了她和老公的感情,最后走到了离婚这一步。
离婚的时候,小玲直接放弃了抚养权。也能想到, 她一个农村女子,如果离婚抱着孩子回娘家,谁能容得下?她且是父母照拂暂时住下,她是孩子的亲娘,她没有片瓦,孩子的吃喝拉撒还有开销能怎么办?于是,她干脆把孩子给了男方。
这也是农村的一个普遍现象,离婚时,孩子一般给了男方,因为女方实在无法抚养。说到底,还是因为女方没有经济权。
在城里,情况就不太一样了,只要女方有经济来源, 一般女方都会获得抚养权。
2
在农村,婚嫁时一般有彩礼,这笔彩礼,家里条件好的父母会作为嫁妆返回给女儿。有的家里条件差,父母会拿来作为儿子的结婚聘礼。前一种父母,被人称道,后一种父母,被骂卖女儿。
在我看来,这两种做法都不可取。为什么呢?
先说前一种。彩礼是真金白银的现金,换一大堆嫁妆,这嫁妆新不新潮、漂不漂亮、能不能让人称赞很重要,可这些东西是不是小家庭真的都需要却不那么重要。
于是,最后的结果就是,热热闹闹结婚,旁人看得过瘾,婚后发现家底还是一穷二白,到孩子一落地,发现开销增大,生活好累,压力好大,婆婆帮忙带孩子意见不合,日子好烦,天天吵架,抑郁症来了。
最考验小夫妻担当的时刻来了,有的只想逃避,认为自己生活的苦都是对方带来的,于是互相指责,越吵越凶,最后一拍两散,孩子留下,你回娘家。
小玲就是这种情况。这样的离婚,没有赢家:孩子没了妈妈,女方失了年华又丢了孩子,嫁妆也不值钱了。只有男方稍稍好点,房子在,就不愁再娶不到媳妇,不明事理的婆婆可能还在沾沾自喜:“你看,她给我家白生了一个孩子,留了后。”
还有一部分夫妻,是有生活智慧的,他们虽然遇上了生活的难题,但想着解决突破。特别是有一个好婆婆的,她能认识到这是生活的必然阶段,也能引导小夫妻迅速成长,担起责任,这个瓶颈突破了,家庭就慢慢稳固了。
再说后一种。后一种就是拿女儿的彩礼来娶儿媳,让我怎么说呢,我也能理解,毕竟如果一个女人生错了地方,确实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我只能说这也是一部分落后地区,为了自家香火延续不得已的一种生存策略吧,我说了也没用。
不知道农村姑娘想过没有:如果真的有彩礼,彩礼最好用来做什么呢?
我的建议是:用来在县城买一套房子,写上自己的名字。
3
当初小玲也是有彩礼的,也是作为嫁妆给她了的,婚礼也是很铺张很热闹很风光的。结果呢,几年过去,离婚的时候,嫁妆已经一钱不值,可男方的房子(宅基地上建的)却还是男方的,她除了蹉跎了年华,好像一场梦醒,却什么也没有了。
县城的房子前几年也不贵。如果她有远见,或者父母有远见,拿定主意在县城买一套小房子,用少一点钱办婚礼,节俭一些也够了。
有了独立的房子,婚后跟老人家分开住,也许小夫妻会成长得更快,会更有担当。遇到困难时,虽难免会有抱怨指责,但没有老人卷入时,始终还是属于内部小矛盾。
婚姻有个特性,它很挤,其实容不下更多的人,卷入的人越多,越窒息。主旋律,或许就是夫妻双方一起想办法解决。靠自己解决的问题越多,对婚姻就越有信心。
退一万步讲,就算做了很多努力,婚姻也没有保住,这时至少还有属于自己的一套小房子容身,有片瓦遮头与没有立锥之处,那可是天壤之别啊。
如果小玲有房子,就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也不会像现在这么被动。虽然孩子小的时候,困难也很多,但把父母接过来帮忙一年半载,她腾出手脚来工作,养活自己和孩子也不成问题呀。
可是,现在,小玲失去年华,散了家,丢了孩子。听谭婶说,过完年,小玲打算跟老乡外出打工,遇到合适的男人,再嫁吧。希望她遇到一个好人。
4
在我小时候,村里不少小姐姐们出嫁,又有小伙子娶亲,我观察过很多的年轻媳妇们,几乎都是婚前万人捧,不识愁。
那时没有现在这么多人出门打工,都是在父母身边长大,读完初中就在家里帮忙干农活,地里出什么吃什么,姑娘们过的是一种不用动脑筋的生活。
但是一结婚,生了孩子,娃嗷嗷待哺,人情开支巨大,压力排山倒海般涌来,若男人顾家,婆婆明理,则真是好姻缘,万人羡慕。
可事实是,农村的年轻人结婚普遍早,婚前也没有离开过父母独立生活,婚后需要磨合的地方实在太多了。但是,几乎都是结婚就马上有了孩子,根本没有磨合的时间用于成长,一下子就让生活的洪流冲到了悬崖边上。
青年男人喜欢打牌不顾家,年轻的小媳妇们又要带娃又要下地劳动,琐事堆积,怨气积累,往往一着不慎就想不开,那时很多农村妇女喝农药自杀,很可怜,很惨烈。
为什么以前很多妇女会想不开呢?因为没有出路呀!鲁迅先生说过:“人生最苦痛的是梦醒了无路可走。”
那时女子出嫁时,自己名下原来娘家的土地早就交还上去重新分配了,娘家是永远回不去了,而婆家又闹翻了呆不下去了,离婚了能去哪里呢?出门打工不普遍,离婚了没处去呀!不离婚吧又实在苦痛,陷进死胡同里出不来了,似乎只有死路一条了。
对比之下,现在过不下去就离婚,实则比以前过不下去就喝农药文明进步得多了。像小玲的情况,她离婚了虽然不能抚养孩子,但她还可以打工,至少能养活自己。
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农村姑娘的路该如何走才更好?很显然,像以前那样,婚前靠娘家,婚后靠婆家,这条路已经不通了,因为离婚已经非常普通了。
我想来想去,还是只有一条路:取得经济权。这也是鲁迅先生说的:“除了觉醒的心之外,还须更富有,提包里有准备,直白地说,就是要有钱。”
有钱,当务之急是给自己置一处小房子。伍尔夫曾说:女人必须要有钱,再加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
我跟侄女、外甥女聊天时也常说:“你们长大后,记得努力工作,先给自己买一套小小的房子。因为,作为姑娘的你,结婚后,你会发现娘家的家不是你的,婆家的家其实也不是你的,只有你自己买的才是你的。”
好在,现在打工很普遍了,就算是农村女孩,就算没有读太多书,也可以到城里打工,虽说成不了杨超越,但普通姑娘养活自己外,再攒几年钱到县城买一套属于自己的小房子,还是可以办得到的。
有了房子,就守住了你的劳动成果,也有了点生活的主动权,进可攻,退可守。至于婚礼,有闲钱就热闹地办,没钱就简朴地办,倒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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