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如何处理非法同居关系

走在凉风中

走在凉风中

对非法同居关系的处理:


1、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者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2、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解决。


3、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女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已满10周岁未成年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人的子女送养他人的,应征求另一方的同意。


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分割。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一般不能索回;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如非法同居的时间不长,或者索要的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5、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责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即由法院根据各方经济条件和子女利益决定承受的份额,如双方经济条件相同或者基本相似,应均等分享债权和分担债务。


6、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一方予以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7、共同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的,可根据《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办理,即“对继承人以外的依*被继承人(死者)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承受人以外的对被承受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8、法院在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况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栽。更多了解可以网上找沈阳离婚律师纪永成,到他的中心网查看相关资料和案例解析,希望可以帮助你。

上一篇:无论有没有结婚,都希望你能看到这些

下一篇:夫妻债务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深圳站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