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深无迹
你们可以向正方问以下几个问题1 婚姻是爱情的基础, 爱情的基础是信任,财产公证是彼此不信任的表现
2:目前我们国家婚姻法立法完善,婚姻法解释三后,基本解决了婚姻财产问题,婚前财产的意义已经失去3 婚姻不是合同,财产公证等财产确权行为属于经济行为,该行为的运用将使婚姻失去本来的意义。 你们要注意的问题就是,紧紧抓住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婚姻与合同不同,离婚率虽高但仍然属于偶然行为不是必然行为,不能用偶然行为来指引法律行为,千万不要陷入婚姻是财产的结合这样的误区中。 就切入点而言,给你们说三个吧
1,爱情是无价的,爱情是彼此信任的行为,信任是婚姻的前提。
2: 导致婚姻破裂的行为都是偶然的,偶然不是必然,不能因为偶然的行为,来指引现在的行为
3. 目前法律完善,婚前财产鉴定已经失去意义。 我说的不一定对,见笑了 追问: 恩,谢谢。我们通过您的回答也了解很多 不过您能否帮我们想出一个类似于 A=B 且B=C 但A≠C的问题呢 请帮我们考虑一下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