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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房屋起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为房屋的价值大,一旦婚姻关系出现问题要离婚的时候,房屋归属问题就会成为夫妻双方离婚争议的焦点。今日我们就来聊聊离婚后房产的处理问题。希望小编的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房产如何处理
对于离婚房产的处理方式,实践中一般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
1、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如果共同出资,并且产权证上登记了两方的名字,则不论男女两方出资情况,离婚时平分房产;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有出资证明的,可以依据出资证明主张分割。
2、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婚后,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如果是全款购买的,那么房屋于个人财产。如果仅支付首付款,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但是房屋需要还贷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3、婚后,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不论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或两方名下,该房屋都属于共同财产。
4、婚前,父母出资购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该房屋属于出资方子女个人财产。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购买房屋时明确表示赠与对方或者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5、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不论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该房屋都视为共同财产,并且应当认定为父母双方对各自子女的赠予,而不能理解为对夫妻一方或双方的赠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后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这涉及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或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既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可见,即使夫妻俩曾多么恩爱,一旦离婚就成为陌路,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产是其中一部分,如果离婚后房产出现纠纷,可以利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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