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陈俊宇。 发布日期:2024-03-07 14:56:02 浏览:1123
南昌涉外婚姻登记处
涉外婚姻登记即为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持准备齐全的证件和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了解,符合我国婚姻法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准予登记,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一、涉外婚姻登记处的相关规定
1、我国的涉外婚姻登记处,由民政部和省、市、自治区民政厅(局)代表政府统一管理;外交部和省、市、自治区外事办公室负责处理对外交涉事项。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登记。
3、涉外婚姻登记处完全遵循我国相关法律:《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二、涉外婚姻登记处的办理地点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民政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2、如果结婚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也是完全可以的。
三、涉外婚姻登记处的办理时间
1、登记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
1
2:00 ;下午:
1
4:30-
1
7:00。节假日除外。
2、特别注意:有些地方可能星期四下午要内部学习,不对外办理婚姻登记。 夏季时间:上午相同,下午:
1
5:00-
1
7:30)
四、涉外婚姻登记处的办理流程
涉外婚姻登记办理流程: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1、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持准备齐全的证件和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了解,符合我国婚姻法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准予登记。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3、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后,双方自愿复婚的,按上述有关结婚的规定办理。
(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涉外婚姻登记处
法律主观:
长沙市涉外华侨及港、澳台婚姻登记办理程序及地点
湖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地址:开福区东风路276号。
电话:84502080。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湖南省涉外婚姻登记处
法律主观:
(一)申请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以上合法、有效的证件。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三)登记
1.予以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上海涉外婚姻登记处
【事项名称】
居民涉外结婚登记
【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58号
【联系电话】
0451-82261058
【所需材料】
一、中国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户口簿中婚姻状况栏应为未婚、离婚或丧偶);
2、身份证(身份证中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应与户口簿中相关栏目一致)。
二、外国人、外籍华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办结时限】
每周
一、
二、四上午
8:30---
1
1:00时。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她要开的是: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哈尔滨涉外婚姻登记处
涉外婚姻登记即为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持准备齐全的证件和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了解,符合我国婚姻法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准予登记,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一、涉外婚姻登记处的相关规定
1、我国的涉外婚姻登记处,由民政部和省、市、自治区民政厅(局)代表政府统一管理;外交部和省、市、自治区外事办公室负责处理对外交涉事项。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登记。
3、涉外婚姻登记处完全遵循我国相关法律:《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二、涉外婚姻登记处的办理地点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民政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2、如果结婚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也是完全可以的。
三、涉外婚姻登记处的办理时间
1、登记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
1
2:00 ;下午:
1
4:30-
1
7:00。节假日除外。
2、特别注意:有些地方可能星期四下午要内部学习,不对外办理婚姻登记。 夏季时间:上午相同,下午:
1
5:00-
1
7:30)
四、涉外婚姻登记处的办理流程
涉外婚姻登记办理流程: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1、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持准备齐全的证件和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了解,符合我国婚姻法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准予登记。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3、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后,双方自愿复婚的,按上述有关结婚的规定办理。
(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张嘉喻 发表于 2024-03-07 15:16:34
法律主观:
长沙市涉外华侨及港、澳台婚姻登记办理程序及地点
湖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地址:开福区东风路276号。
电话:84502080。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福安特门厂 发表于 2024-03-07 15:16:37
石家庄桥西区婚姻登记处地址:新石中路377号桥西区市民服务中心B座3楼
电话:83810725
已经不在广平街和槐安路交口往南500米路东,石家庄市桥西区婚姻登记处于2017年3月1日搬迁了。
自2017年3月1日起,由桥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石家庄市(含辛集市)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工作。
扩展资料:
办理婚姻登记地点的要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不予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
《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参考资料来源:
阳光雨露 发表于 2024-03-07 15:17:11
法律主观:
(一)申请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以上合法、有效的证件。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三)登记
1.予以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月光 发表于 2024-03-07 15:17:27
【事项名称】
居民涉外结婚登记
【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58号
【联系电话】
0451-82261058
【所需材料】
一、中国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户口簿中婚姻状况栏应为未婚、离婚或丧偶);
2、身份证(身份证中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应与户口簿中相关栏目一致)。
二、外国人、外籍华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办结时限】
每周
一、
二、四上午
8:30---
1
1:00时。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她要开的是: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摩宇宏天 发表于 2024-03-07 15:17:27
法律主观:
在石家庄地区双方当事人需要去领取结婚证,就应该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双方准备好户口本,身份证合影照片,向婚姻登记处申报,这个业务需要共同到场申请的,申请之后工作人员审核并确认身份。关于石家庄民政局结婚手续的问题,下面由网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石家庄民政局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1.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场申请;
2.婚姻登记处受理业务;
3.身份证通过人脸识别,并填写结婚登记声明书。
4.婚姻登记员查验申请人提供材料。
5.将资料录入电脑,打印审查处理表;
6.登记处为申请人当场登记并办理婚姻登记。
二、石家庄民政局结婚登记材料当事人户口簿、身份证、合影照片。
三、石家庄民政局结婚登记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石家庄地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和其他地区一样直接带好所需材料,向婚姻登记处窗口申报就可以了,在申请这个业务的时候,不需要提供任何的费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当天就可以拿到结婚证。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最近很烦 发表于 2024-03-07 15:18:02
法律主观:
涉外婚姻在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民政局)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以及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申请人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木支 发表于 2024-03-07 15:18:21
法律主观:
涉外结婚手续办理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等。涉外结婚需要什么手续,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第二十八条外国人 办理结婚登记 应当提交: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第二十九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当事人不会写字的,由当事人口述,婚姻登记员代为填写。婚姻登记员代当事人填写完毕,应当宣读,当事人认为填写内容无误,在“声明人”一栏按指纹。“声明人”一栏不得空白,也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第三十条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第三十四条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结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 领取结婚证 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附件2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五)祝贺新人。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妹妹 发表于 2024-03-07 15:18:21
法律主观:
涉外婚姻在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民政局)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以及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申请人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筱蕾 发表于 2024-03-07 15:18:34
法律主观 :
河南省跨国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河南省申请跨国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中国公民
(1)本人的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
一、办理结婚证流程有哪些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赵云 发表于 2024-03-07 15:18:34
去光荣街13纬路交通岗的红霞宾馆,那里是沈阳涉外婚姻登记处。
CHENG 发表于 2024-03-07 15:18:39
法律主观:
涉外婚姻在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民政局)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以及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申请人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CHINA PING AN周圣勋 发表于 2024-03-07 15: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