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人
不要过于极端哦,新的解释只是让感情与财产进一步分开了,对于感情好的夫妻,这根本不是问题!如果担心得不到保障,可以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嘛,写进这样的条款,因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可以要求财产补偿之类的,婚前把东西都写清楚呗!
不过女人还是要自立自强的,这样才能在婚姻中不处于被动地位!
还有哦,不要忘了女方可以自主决定生孩子问题哦,要成位一个聪明的女人!
俊俊
其实也不用这么片面的认为
你可以换个角度想 该法案看似是对男权的倾斜 但实质是对女权的体现 为什么这么说?结婚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 一个女人如果可以在结婚前告诉男人你把房子买好 并且写我的名字 我才嫁给你 而男方要是真的爱你 这也没什么不可 或者写两个人的名字 同理 一个小白脸能让女人既爱又养的 也没什不可以 女人你要是没有资本去争取这些条件 只是寻找一个长期住所 那还是不要想房子的问题了
蓝天
法律有引导作用,将来男女双方会改变观念,在结婚登记时会严格依法办事.这样爱情也会更长久,离婚成本会很高,家庭将更稳固.
桂馥兰香
您老考虑的真远..........
\ 您是打算过日子捏? 还是过来打工的?
不是一直喊着男女平等吗?
女人 独立点 聪明点 真F了
伤悲。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许小娟
个人也认为该人性化些,现在本来大多晚婚,如果父母养育了女方30年,不说60万,也得四五十万,最后嫁给了男方,有良心能理解的男方,或会为女方着想的也许多给点彩礼钱,有的还不给,还误会把父母一生的辛劳当做交易,甚至有人说卖女儿? 彩礼不应该是父母给孩子结婚生活的创建家庭的鼓励吗?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他们懂父母的辛苦吗?何况养女孩花钱本来就比男孩多,毕竟娶了一个做家务活的女人,操心的女人,婚前男方有房有车,但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如果不是共同财产,女的嫁给了男方,不仅要照顾男方父母,孩子,丈夫。。嫁的远的自己父母都照顾不到,养这么大都没法孝敬父母。。你们又知道这种难受? 女的为男方生了孩子,如若过的不好离婚了,也只能净身出户,有良心的男方会分点辛苦费,没良心的就当把媳妇踢出去了,娶个媳妇又算什么?就为了传宗接代? 未免太现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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