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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
一。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两个孩子离婚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男方:柯楷柏,1986年8月18日出生,住广西那坡县二府街社区。
女方:毕筠琼,1991年7月13日出生,住广西那坡县天仙街社区。
双方系自由恋爱,于20XX年3月4日在广西那坡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生育有子女柯瑶慈(1岁)、柯瑶海(2岁)。双方感情不和,长期分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离婚及相关问题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男方柯楷柏与女方毕筠琼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及探望
1.子女柯瑶海由女方毕筠琼抚养,随女方毕筠琼生活,男方柯楷柏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2.子女柯瑶慈由男方柯楷柏抚养,随男方柯楷柏生活,女方毕筠琼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3.男方柯楷柏每月支付女方子女生活费1000元,子女教育费、医疗费凭正式票据由双方各承担50%支付至小孩大学毕业止,女方不支付男方抚养费。
4.随子女生活的一方应当细心照料子女,不得因泄愤等非教育目的打骂或冷落子女,不得有侮辱、放任、歧视、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不良或违法行为,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5.双方灵活安排探望时间,但应提前1天告知。为不影响子女的学习、生活,原则上每月探望不超过4次,共同生活不超过4天,寒暑假合计共同生活时间不超过20天。
6.探望子女一方在探望期间应细心照料子女,不得因泄愤等非教育目的打骂或冷落子女,不得有侮辱、放任、歧视、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不良或违法行为,否则随子女生活的一方有权中止、取消探望权。
7.根据方便子女学习和生活的需要,随子女生活的一方有权决定是否迁移小孩户口,需要迁移小孩户口的,对方应予以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三、共有房产处理
1.位于二府街社区45幢7单元的房产(建筑面积85平方米,产权证号80001818)系夫妻共同财产。该房产连同室内装修、家具及设施等归男方柯楷柏所有,男方柯楷柏补偿女方毕筠琼36万元;房屋所涉剩余按揭贷款由男方柯楷柏负责偿还;具备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条件之日起3日内,女方毕筠琼协助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所涉费用由男方柯楷柏承担。
2.位于天仙街社区5幢1单元的房产(建筑面积65平方米,产权证号80002525)系夫妻共同财产。该房产连同室内装修、家具及设施等归男方柯楷柏所有,男方柯楷柏补偿女方毕筠琼3
7.5万元;房屋所涉剩余按揭贷款由男方柯楷柏负责偿还;具备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条件之日起3日内,女方毕筠琼协助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所涉费用由男方柯楷柏承担。
四、共有车辆处理
1.双方名下的车牌号为某HC4HD1的通用小轿车,系夫妻共同财产。该车辆出售后,双方平分售车款净值。
2.双方名下的车牌号为某HA3HB3的小康小轿车,系夫妻共同财产。该车辆出售后,双方平分售车款净值。
3.双方名下的车牌号为某HB3HC4的马自达小轿车,系夫妻共同财产。该车辆出售后,双方平分售车款净值。
五、金融资产处理
男方柯楷柏名下有银行存款25万元;女方毕筠琼名下有银行存款18万元,各自名下的银行存款归各自所有,互不找补。
六、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男方柯楷柏的名义向万茂借了4万元,此债务到期后由男方柯楷柏负责清偿。
七、款额合计及支付
综合本协议中涉及的各项补偿补助款,经合并计算,男方柯楷柏应支付女方毕筠琼人民币x万元。此款由男方柯楷柏在离婚登记办理之日起3日内向女方毕筠琼一次性付清。
八、其他约定
1.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2.离婚后,需要迁移户口的,对方应予以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7万元,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按实际损失赔偿守约方。
4.双方确认除本协议提及的`共同财产外,没有其他共同财产。双方没有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之情形。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隐瞒、转移的财产归对方所有。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全额赔偿对方财产损失。伪造债务的,按伪造债务金额赔偿对方。
5.离婚后,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骚扰、干涉对方的生活、工作、交往、情感,不得攻击、侮辱对方人格,尊重对方恋爱婚姻自由和人身安全权利。不得向他人泄露知悉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诋毁或损害名誉。
6.双方签订本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在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均应自觉遵守,不得反悔、违约,不得向对方提出无理要求。
7.本协议签订后,未能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本协议约定的财产处理内容对双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8.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前款对财产处理内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9.如本协议生效后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看在往日夫妻情分上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男方(签名):柯楷柏
女方(签名):毕筠琼
签订日期:20XX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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