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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相对容易。只要是双方协议离婚的,并且对所有的财产处置等问题都已经安排好了,那么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在三十天期满后再次前往办理即可。但是,如果双方中有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那么想要通过协议形式离婚是不太可能的,对方随时可以撤销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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