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成刚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死活不同意,只要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不会影响法院的判决。诉讼离婚中,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法院审理后,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