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鹏
法律分析:夫妻已死亡一方以个人名义的债权债务为个人债权债务,该债权必然为死亡一方的遗产,在债权纠纷的诉讼中应当以死亡一方的全部继承人为共同原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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