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离婚抚养费标准

提问人:李静。     发布日期:2023-05-13 01:56:03     浏览:734

最佳回答

根据规定,苏州律师收费标准如下: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一般收取2500—10000元/件的律师费;

2、涉及财产关系的,固定收费一般收取涉案金额0.5%—7%的费用,疑难复杂案件收费标准为不高于以上普通案件的5倍;

3、提供非诉讼法律事务、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和担任法律顾问等采取协商收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4、实行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及贫困县律师事务所原则上应按上述收费标准的低限收费,或按低限与委托人协商;

5、律师事务所接受涉外案件当事人委托,办理上述各类案件,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Nick 印     发表于 2023-05-13 02:45:29

其他回答

婚姻生活中难免会有矛盾与冲突,正确的做法是直接面对,采用回避的方法只会使矛盾日积月累,最后一发不可收拾。

法律上,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双方可先行协商,若能协商一致的,法院会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如果双方就抚养费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参考双方分居期间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如果没有支付抚养费或者没有分居,那么则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除此之外,法院越来越重视孩子的实际花销部分,这块因素影响的比重很大。如果能举证孩子实际花销较大的,主张较高抚养费也可能得到法院支持。

如果您还有疑问,请及时反馈给律师,给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按照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全年的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适当的情况比例可以提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

根据规定,苏州律师收费标准如下: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一般收取2500—10000元/件的律师费;

2、涉及财产关系的,固定收费一般收取涉案金额0.5%—7%的费用,疑难复杂案件收费标准为不高于以上普通案件的5倍;

3、提供非诉讼法律事务、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和担任法律顾问等采取协商收费方式,具体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4、实行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及贫困县律师事务所原则上应按上述收费标准的低限收费,或按低限与委托人协商;

5、律师事务所接受涉外案件当事人委托,办理上述各类案件,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苏州律师收费标准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
抚养费名称定义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董补民/图雅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

2001年12月27日开始实施的《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父母抚养的子女仅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很明显,已将那些大学以上学历的费用排除在父母的抚养义务之外.

如何防止对方拖欠不付或拒付抚养费呢?首先第一点,在离婚时,应将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给付的期限和办法,明确、具体地载入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中。这样就为以后的执行创造了合法的条件。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政通人和     发表于 2023-05-13 04:20:02

有区别,但如果你在苏州居住满一年以上可以适用苏州标准。

Wall-E     发表于 2023-05-13 04:21:13

协议离婚抚养费标准 刘昱律师 2022-03-22

闲庭信步     发表于 2023-05-13 04:22:00

二胎社会抚养费已交,户口可以迁到苏州吗?

Archer     发表于 2023-05-13 04:28:58

有区别,但如果你在苏州居住满一年以上可以适用苏州标准。

陆翠兰花指     发表于 2023-05-13 04:35:14

有区别,但如果你在苏州居住满一年以上可以适用苏州标准。

李静     发表于 2023-05-13 04:38:10

有区别,但如果你在苏州居住满一年以上可以适用苏州标准。

武文杰     发表于 2023-05-13 02:13:01

达州市通川区滴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界生碗天     发表于 2023-05-13 02:13:12

苏州本地人都按城镇居民标准了

茜儿     发表于 2023-05-13 02:13:30

不是苏州户口能在苏州办离婚吗

༺ༀ༂ 生在红旗下 ༂ༀ༻     发表于 2023-05-13 02: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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