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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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国家保护妇女婚姻自主权的规定: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婚姻自主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即公民依法按照自己的意志,自愿地结婚或离婚,不受他人干涉的自主的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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