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 德利
男女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如果其中 一方不同意离婚 ,另一方只能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 与他人同居 的;(二) 实施家庭暴力 或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如果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一般而言第一次起诉,法院都会做调解和好工作,如调解不成,法院一般也不会判决离婚。但如果要求离婚的一方在6个月后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却已破裂,会依法判决离婚,因此,如果一方态度坚决,即便另一方不同意离婚,也可通过诉讼 解除婚姻关系 。起诉需要提供原告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果 没有结婚证 ,可以到当地的档案管理部门或是 婚姻登记机关 复印原《婚姻登记材料》,复印后加盖公章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可以起诉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