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虎
实际上,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有一段时间是禁止结婚给彩礼的。只不过这一沿袭了数千年的结婚习俗,有着极其顽强的生命力,可以说在民间,从来就没有断过。
有人说,既然是老祖宗传下来的,我们后人当然就应该继承了。要不然,不就成了掰玉米的猴子,掰一个丢一个。
仔细想一想,也确实是这么个道理。
然而大家想过没有,老祖宗为什么要留下这么一个婚俗呢?或者问得再直接一点,到底是哪个老祖宗留下来的?
今天这篇文章,我们就来聊一下这个话题。
关于结婚给彩礼这个婚俗,到底是哪个老祖宗留下来的?这话说起来时间就长了,如果一直往上追溯的话,可以追溯到上古时期。
上古时期的哪位老祖宗呢?就是人文始祖伏羲氏。
伏羲氏不仅规定婚姻,就是女方要嫁到男方家里去,而且还规定,男方要拿出一部分财物,给到女方的家人。
这就是“男聘女嫁”的婚姻制度,也是结婚给彩礼的由来。
那么接下来,问题就出现了:伏羲氏为什么这么规定呢?
这是因为在伏羲氏那个年代,中国正处于从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转变。母系社会有一个特点,男人就像是财产一样,属于自己的母亲和母亲所在的部落,基本没什么权利。而当时的婚姻制度,基本还是群婚或者走婚。
这样造成了一个结果,就是《庄子·盗跖》篇中所说的:
“神农之世,民知其母,不知其父。”
可是到了伏羲氏的时候,男人在当时的社会生产中,作用越来越重要。这就导致男人们对自己所处的社会地位,越来越不满意,毕竟“只求耕耘,不问收获”的事,时间长了搁谁都心里不平衡。
怎么办呢?那时候男人是主要劳动力,当然不能得罪了。
于是,伏羲氏就改革之前的婚姻制度,制定出了新的“男聘女嫁”的婚姻制度。随着这一婚姻制度的推行,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逐渐由以氏族部落为单位,转变成以家庭为单位。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结婚时男方为什么给女方彩礼?当初伏羲氏制定这样的婚姻制度,目的就是为了确定父权和夫权,从而在社会上,最终建立男性的主导地位。
事实上,这之后的历史发展,也确实做到了。
母系社会最终被父系社会所代替,男性也取代女性,成为一个家庭里的一家之主。而女性呢,则一直被压迫,处于从属地位,只能是在家从父,出嫁从夫。
因此在古时候,关于结婚的彩礼问题,男方父母只要有能力,也愿意给女方父母。
毕竟人家把姑娘养大,不容易不说,家里也少了一个干活的劳力。何况女方嫁过来以后,不但要生儿育女,一样也要干活,最主要的是,还要把男方的父母当作自己的父母,来孝顺、来侍奉,而自己得父母,基本就照顾不到了。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古代,男方娶媳妇时,很注重女方的德行和门风。遇到良善人家的姑娘,男方父母就算多花一些彩礼钱,也要行礼下聘。
不过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一家有女百家求”的现象。
怎么办呢?没办法,只能比彩礼了。所以就算在古代,天价彩礼的现象,在民间就已经很普遍了。毕竟娶一个好儿媳,关系到男方父母能不能安度晚年的问题。
这种现象,在周朝就已经出现了。比如在《周礼·地官·媒氏》中就记载:
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
大家试想一下,如果没有出现天价彩礼的现象,周天子为什么这么规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