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夜
QQ和微信的聊天记录虽然聊天内容很暧昧 并以老婆老公相称 还有语音聊天记录等,但无法证明与人同居,在离婚时无法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更谈不上让对方净身出户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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