筱蕾
可以,送给婚姻外第三者的房子一般是可以要回来的,即使房屋已过户登记在了他人名下,那么也可以要求第三者通过金钱折价的方式返还购房款。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属于夫妻间的重大事项,夫妻一方无权作出处理,除第三者善意取得的情形外,该赠与行为无效。而一般情况下,赠与婚姻外第三者的房屋,一般不会是通过支付同等对价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因此赠与婚姻外第三者的房屋是可以拿回来的。
如果房子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给小三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才可以要回来。比如有证据证明该套房产是由丈夫出资,可以申请法院向房产交易调取该套房屋的资料,,给小三的房子能不能要回来,关键在于房子的所有权属于谁,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就夫妻一方给小三的房子,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一方当事人是无权擅自做出处理的,而另一方在发现了之后,其实也是可以要求小三归还房子。当然,要是认定房子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话,那么自己处分自己个人的财产,当然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小三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根据规定可知,目前并未对普通第三者插足夫妻婚姻关系做出惩罚,第三者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如果第三者与夫妻一方同居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或者办理结婚登记,那就触犯了重婚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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