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风影
中国古代没有离婚之说,直接就是休书一封,这就宣告了两个人的婚姻结束了。而且这个休书也只限于男方写,也就是说只有男人休女人,不能女人休男人,这种男尊女卑的思想尤其严重,真是大大的对女性同胞的不公平。
古代每一个男人都可以允许三妻四妾的,但是女人却不行,只能始终忠诚于一个男人,如果被一个男人休书赶出了家门,也是毫无颜面再回娘家的,真的就把这些可怜的女子逼上了死的绝路,而且女人的性命真的就掌握在这些男人或者婆家的手里,而且男女之间在结婚之前是互不认识,也不知道长相模样的,如果遇到一个好的人家还可以,女人的后半生可能会幸福,但是如果遇到一个渣男或者遇到一个花心的男人,那该女子的生活就不会幸福,而且也可能难逃被休的危险,大家看影视剧也都知道,古代那种耍心眼,使计谋的比比皆是。为了争宠,正房被害的也有很多,所以说古代女子的性命真的都不是自己所掌握的,在这里,不免为自己生在现代感到开心呀,感到幸运呀,解放真好,啦啦啦……
也就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自从新中国解放后,女人的地位才得到了逐步提升,而且也出现了离婚这个词语,这是文化的一种进步,而且现在也是婚姻自由。离婚的话也是男女双方都同意,不会出现一人专断的那种情况了。
浅爱如初
这个问题我想大家都知道,不管是从电视里还是戏剧里都看过,一张休书即可解除两个人的夫妻关系。至于法律,貌似只有休妻一说,你听说过休夫吗?反正我没听说过。或许有,因我学识较浅,至今未知。
其实,古代的休妻理由都很专横,可以说是霸道的。不信你看:
소품
在中国古代离婚的话一般都是一纸休书,一般是男方写完这个休书之后,女方只要签字画押就可以解除夫妻关系了,当然在古代离婚也不是想离婚就能离的,还是有一定的法律保护的,虽然这个条例很不公平。
在我国古代离婚是受到“七出”这条法律保护的,是典型的专权离婚制度。据资料显示七出”是允许男子休妻、男家弃妇的七种理由。七出分别为:
1、不顺父母。意思是说不听父母的话,不孝顺父母的行为都是女子犯罪的证据。
2、无子。就是没有为对方传宗接代,对方就可以把妻子休弃。
3、淫。女子如果出现婚外有染,也是犯七出,丈夫有权休妻。
4、善妒。如果丈夫娶了其他人,不可以表现出任何嫉妒的行为,否则可以休妻。
5、有恶疾。患恶性传染病,丈夫也有权利不要妻子。
6、多言。要是女子对夫家多嘴多舌,对其指手画脚,丈夫有权利随时休妻。
7、盗窃。如果女子擅自动用家庭财产,丈夫也可以休妻。
在古代女子如果违反上述七条里面的任意一条,丈夫都可以把妻子修掉,重新在找一位妻子,以上的“七出”条例都是针对女子的婚内规矩,虽然看着很不爽但是这就是针对女子的条例规定。
而中国古代离婚的制度在针对男子的时候就放宽了很多,就只有三条规矩,称为“三不去”,意思就是为给公婆服过三年丧的,曾与丈夫同甘共苦现在富贵的,无娘家可归的妻子,不能被休弃。而妻子只能“从一而终”,在丈夫生前,不能提出离异;丈夫死后,也要守节,不得再嫁。
当然在我国古代还有一种规矩,在中国封建社会,除了出妻的离婚制度外,还同时存在“义绝”与“和离”“呈诉离婚”三种离婚制度,其中“义绝”是指夫妻间及与相互的亲属间的殴打、谩骂、杀害、通奸的行为。而“和离”是指双方自愿解除婚约,但大部分还是看男方的意愿。最后一个“呈诉离婚”是指有一方指责另一方,在相关的机构拿出证据来申诉离婚。无论是哪一种离婚制度都是以男方为重,虽然女方获利很少。
所以在中国古代对于离婚也是有相关法律保护的,虽然看上去都像是针对女子的行为,但好歹还是有点规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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