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钢哥。 发布日期:2024-03-07 20:48:01 浏览:909
法律分析: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需要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护照或旅行证件。没有离婚协议,不是在国内办理的不能办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在国内起诉离婚,具体需要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涉外婚姻离婚流程
法律分析: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需要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护照或旅行证件。没有离婚协议,不是在国内办理的不能办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在国内起诉离婚,具体需要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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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离婚流程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发展,跨国婚姻的数量也呈现出增长的趋势。由于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文化背景,跨国婚姻的离婚事务变得更加复杂。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涉外婚姻离婚律师的角色变得越来越重要。
涉外婚姻离婚律师专门处理跨国婚姻的离婚事务。他们了解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能够为客户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他们在处理离婚案件时,需要考虑到双方的国籍、居住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涉外婚姻离婚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 律师咨询:当一对跨国夫妻决定离婚时,他们可以首先咨询涉外婚姻离婚律师。律师会对双方的情况进行了解,并提供有关离婚法律程序的详细解释和建议。
2. 提交离婚申请:离婚申请可以在双方所在的国家或居住地申请。律师将帮助客户准备所需的文件,如结婚证书、离婚协议等,并向有关法院递交申请。
3. 财产分割:对于涉及跨国婚姻的离婚案件,财产分割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律师会帮助客户确定财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并确保客户的利益得到保护。
4. 子女抚养权:如果有子女,确定子女的抚养权也是离婚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律师会与对方律师进行协商,并根据双方的意愿和法律规定,制定合适的子女抚养安排。
5. 协商和调解:在涉外婚姻离婚中,协商和调解是解决争议的常用方法。律师会帮助双方在尽量减少冲突和争议的情况下,达成离婚协议。
6. 法院审判: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离婚案件可能需要经过法院的审判。律师将代表客户出庭,并提供法律辩护。
7. 执行和后续事务:一旦判决生效,律师还将协助客户执行判决,确保各项决议得以实施。还可能涉及财产转移、子女抚养等后续事务,律师将继续为客户提供支持和法律建议。
涉外婚姻离婚律师的角色不仅在于提供法律帮助,还需要考虑到不同文化和法律制度之间的差异。他们需要具备跨文化的交流能力,了解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和离婚程序,并根据具体情况为客户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
涉外婚姻离婚律师在处理跨国婚姻的离婚案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帮助夫妻解决涉外离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涉外婚姻离婚律师(涉外婚姻离婚流程)
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最好通过诉讼程序由中国法院判决离婚。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判决的离婚。下面介绍一下不同情况下如何办理涉外离婚手续:(一)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要求离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出国人员自愿离婚,并已妥善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的,可以到当地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一方要求离婚或者一方不能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以直接向国内(大陆)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二)在国外办理离婚,在国内申请承认应当视为判决的国家与中国是否订立司法协助协议而定,对与中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应当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中国当事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
涉外婚姻离婚流程
涉外婚姻,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好了的,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要经过三十天冷静期能离成。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涉外婚姻要多久才能离婚
一、 协议离婚程序 要多久 协议离婚 时,如果夫妻双方对 离婚 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准备好了相关材料,到民政局办理并经过审查没问题后,最快的可在当天办理完毕,领取《 离婚证 》。 《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 机关应当对 离婚登记 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 自愿离婚 ,并已对 子女抚养 、财产、 债务 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不成怎么办: 夫妻协议离婚,首先得满足协议离婚的条件,否则无法进行进行协议离婚。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的条件是: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解除。因此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不具备合法夫妻身份关系的当事人解除 非法同居 关系,不适用《 婚姻法 》第 31 条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离婚时应先验明双方的夫妻身份,凡没有《 结婚证 》或《夫妻关系证明书》,表明其无合法的婚姻关系而立不能确认其夫妻身份,就不能办理 离婚手续 。未办理过 结婚登记 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夫妻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其他有关离婚的事宜,包括离婚后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的处理,夫妻可以在自愿离婚的前提下,本着互谅互让、好聚好散的精神,共同协商,妥善解决。
3、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离婚事关 婚姻家庭 关系的重大变更,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对离婚行为而言,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进行登记离婚。
4、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协议离婚必须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即签订了 离婚协议书 。如果不具备这一条件,则不能通过行政程序而只能通过 诉讼 程序离婚。 从协议离婚的条件来看,协议离婚必须要有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双方离婚达不成协议,那就不能协议离婚,只能采取 诉讼离婚 。 协议离婚不成又不想上诉,怎么办: 很多夫妻在协议离婚不成,或者离婚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又不想诉讼离婚,那该怎么办?前面已经说过,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夫妻离婚只能通过这两种途径办理,如果夫妻一方面离婚达不成协议,另一方面又不想 起诉离婚 ,那就无法离婚。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其实在很多方面都不一样,其中协议离婚手续要简单的多,自然办理起来也不会那么麻烦,对于当事人来讲耽误的时间自然也就少一些。不过,很多时候可能当事人并不满足协议离婚的条件,这个时候就只要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Alison 发表于 2024-03-07 23:12:19
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最好通过诉讼程序由中国法院判决离婚。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判决的离婚。下面介绍一下不同情况下如何办理涉外离婚手续:(一)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要求离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出国人员自愿离婚,并已妥善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的,可以到当地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一方要求离婚或者一方不能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以直接向国内(大陆)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二)在国外办理离婚,在国内申请承认应当视为判决的国家与中国是否订立司法协助协议而定,对与中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应当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中国当事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
可妮兔 发表于 2024-03-07 21:09:08
“涉外离婚同样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较为简单,双方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即可。诉讼离婚,准备好离婚材料到管辖法院提交立案,立案后等待开庭或者调解即可。”
CHINA PING AN周圣勋 发表于 2024-03-07 21:09:08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夫妻两人就离婚已能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
1、 向国内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法院起诉。
2、 双方协商一致时,之后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了却ヾ浮生缘 发表于 2024-03-07 21:09:08
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在国内起诉离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要求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乔俊霞 发表于 2024-03-07 21:09:08
涉外婚姻要看他是在国内等级的,还是在国外等级的,国内等级的按国内的流程
李妍 发表于 2024-03-07 21:09:08
这要具体问题体分析:
一、[涉外协议离婚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缔结地法行,离婚适用受理案仲所在地法律。
二、在我国内地涉外协议离婚手续程序:包括登记程序和诉讼程序。
[登纪离婚程序]: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取得离婚证书即解除夫妻关系。具体提带的证件和材料,请见第十一条
附:(2003年7月30曰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8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7号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第二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笫三项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诉讼离婚程序]:略:
创享激情人生——耶格国际创业集团 发表于 2024-03-07 21:10:21
与国内离婚所用证据基本是大同小异,证据格式相对不同。可与当地律师或使馆工作人员充分 沟通。
健 发表于 2024-03-07 21:10:21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涉外离婚的起诉流程通常有以下的步骤:
1、立案受理;
2、文书送达,答辩期;
3、法院调解;
4、一审审理包括: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5、一审上诉、二审审理。除此之外,这个涉外离婚的起诉流程不包括:撤诉、缺席判决等情况。具体的起诉操作方式还需要人民法院按个案来分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倾听你的旋律 发表于 2024-03-07 21:10:21
法律分析:涉外协议离婚的程序为:
1.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Lily L 发表于 2024-03-07 21:10:26
法律主观:
一、结婚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中国公民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外国人、外籍华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
法律客观: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长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三、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甲、中国公民:(一)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身份证);(二)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乙、外国人:(一)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二)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三)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婚姻状况证明。丙、外国侨民:(一)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免交)(二)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三)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四、下列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一)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二)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五、凡证件齐全、符合本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了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准予登记,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钢印)。
六、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有关规定,向该管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复婚的,按结婚办理。
七、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登记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由本人自理。
李光伦 发表于 2024-03-07 21:10:31
涉外婚姻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1)内地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香港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对华侨之间的离婚诉讼,基本上应以其共同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我驻外使领馆和我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受理此类离婚诉讼,但下述情况例外:
①在涉外婚姻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或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以上是涉外婚姻离婚的流程法律上的规定。
醉露梧桐 发表于 2024-03-07 21:10:38
法律分析:涉外起诉离婚流程如下:
1、撰写离婚起诉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2、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法院审查起诉材料,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会立案;
4、法院开庭前三天通知诉讼当事人开庭时和地点;
5、参加庭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大年纪 发表于 2024-03-07 21:10:38
涉外离婚需要的时间是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签好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天就可以办理好。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的时间要根据人民法院审理需要的时间确定。
若-兮- 发表于 2024-03-07 21:10:38
给你图文去办理。时间有长有短难予确实。
西部人 发表于 2024-03-07 21:10:38
如果涉外离婚案件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尤其是国外一方不同意的,那国外一方可能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签收国内法院的起诉书等文件,如果最后法院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或公告送达,那不论结果是否能够判离,一审下来至少也得八个月以上。如果是国内一方不同意离国外一方起诉的,那时间则和普通案件一样,三个月内能够结束。
涉外离婚案件在文书送达、抚养费确定、法律适用、财产分割方面都存在难点,不是专业涉外律师很难应付这类案件。比如财产分割,在国内的财产分割不是问题可以适用中国的法律予以分割,但对一些在国外的财产主要是证实问题,如果无法查证或证实的法院是不予处理。 这类纠纷,听说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北京的刘智融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他们的律师团队算是国内比较好的涉外律师了。
幸福的被爱 发表于 2024-03-07 21:10:38
法律主观:
涉外婚姻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1)内地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香港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对华侨之间的离婚诉讼,基本上应以其共同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我驻外使领馆和我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受理此类离婚诉讼,但下述情况例外:
①在涉外婚姻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或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以上是涉外婚姻离婚的流程法律上的规定。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PYS 发表于 2024-03-07 21:10:41
法律主观:
涉外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登记离婚的必备文件,夫妻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时,必须提供书面的离婚协议。 没有涉外离婚协议书,或男女双方就离婚无法达成协议,都不能达到协议离婚的目的,此时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涉外离婚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三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八百五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客观: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为维护国家利益,各国对涉外婚姻的主体均有一定限制,如我国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不许与外国人结婚。涉外离婚的解决途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
一是当事人对离婚及、等问题均无异议的,可以达成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二是通过人民法院由诉讼程序解决。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管辖原则
1、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我国的特殊原则。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涉外离婚中的财产和抚养纠纷(一)财产纠纷的解决方式世界各国的民法规定中都规定了: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有以下几种情况应当注意:
1、基于这一条规定,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纠纷,不一定能够在离婚时一并解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办理离婚时,还有部分不动产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那么在办理离婚的法院,只能处理位于该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和动产,对于不在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双方只能另行在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该不动产争议。
2、离婚双方已经在其他国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涉及不动产在中国尚未分割处理。如果双方对位于中国的不动产不能协议解决而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的,双方应当首先向提出申请一方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双方在国外的离婚是有效的,之后才能请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财产纠纷。(二)子女抚养纠纷的解决方式中国法律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关系。以上就是涉外离婚办理程序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吴亦 发表于 2024-03-07 21: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