妍妍
房子是父母名字,父母交的首付,我们自己还房贷,离婚的话可以分割吗 住房权益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以,住房产权属于父母所有,你们离异不能分割住房产权。
婚后你和配偶参与还贷,这笔钱,说你们对父母债权,可以主张要求还钱。得到这笔钱,你和配偶离异时可以平均分配,一人一半。
我们结婚2年。房子刚买,首付他父母付,还没有开始还房贷,我们离婚的话,我可以分到房子吗?
如果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而他的父母可以拿出相应的出资首付的证明,你分不到房子的财产。
离婚了可以分割吗,房子是在男方父母名下
婚后男方父母给买的房子,如果赠予的时候没有赠予给你老公个人,房子是可以被认同为他们赠予给你们夫妻的结婚礼物的,那么房子就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你有权利分割。但如果当时男方父母赠予房子时注明,该房子只是赠予他的儿子,那房子属于你老公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你无权分割。
父母给我首付买房子可以写我名字吗自己还房贷么?
谁贷款,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你贷款,房产证就是你的名字。
你父母贷款,房产证就得是他们的名字,可以加上你这个共有人的名字。等于出三本房产证,一人一本。
婚后我父母出钱付首付。月贷我们自己还,离婚时房产算谁的?
您好:
根据2010年11月15日公布并正在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房屋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是认定您父母赠与给谁的关键。如果房屋登记在您的名下,且银行按揭贷款是以您为贷款人的,那么可以认定为首付款是父母对您个人的赠与,房产属于您的个人财产,银行贷款是您的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且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银行贷款,那么您父母所付首付款就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而且房产属於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基本上是均等分割。
房子父母付首付,名字是父母,我们付房贷,有三兄弟,如何分配?
住房产权属于谁,是看房产证的名字,
所以,你的情况,住房产权属于登记人,就是你爹妈所有,和你三兄弟无关。三兄弟没有权利分割父母住房产权。
三兄弟出资还贷,属于三兄弟对爹妈债权,可以凭证据主张债权要求父母还款。这个法律支援,但是和产权无关。
房子自己付款,房贷父母还离婚如何分配?
住房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之后购买,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哪一方,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产权属於夫妻婚后共有财产,离婚时需夫妻协议分割住房产权。父母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主张,父母可以要求小夫妻分割完毕住房产权之后,一起协议偿还父母出资款。
如果住房是领取结婚证之前购买,又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住房产权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住房产权属于男方一人所有,女方可以得到自领取结婚证起还贷数额的一半,以及自领取结婚证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的一半。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智慧财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住房在父母名下儿女离婚可以分割房产吗
夫妻离婚,是协议分割属於夫妻俩共有的财产,不能分割属于他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物权法规定,住房权益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
该住房登记在父母名下,属于父母所有,小夫妻离婚,不能分割该住房产权。
房子是父母亲名,夫妻离婚是否可以分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也就是说,该房产,属于父母的房产,双方离婚时不能分割。
父母离婚,房子是子女的名字怎么分割
本意 应该是属于子女的。。除非子女还未成年、、、抚养权在谁这 。。。谁抚养孩子。。
上一篇:夫妻离异后,谁会提出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