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言万语
1、孩子一般不判给过错方
2、哺乳期孩子一般判给母亲
3、有证据证明对方没有比自己好的抚养条件
4、其他的就是中国特色的关系问题了,要是法院有认识人,就比较好办了。
十七画
只要你有养活孩子的能力,还有你的老公放弃抚养权这样就会判给你啦
阳光雨露
阿姨,我不懂法律,可能帮不上忙。只是我觉得问题还不到离婚那一步吧。
我虽然没有结婚,但是我明白人心都是肉长的。我奶奶以前也总是对我妈不满意,但我妈什么都没有说,反而总是对奶奶很好。虽然奶奶没有说过我妈妈不好,但是奶奶很少抱怨我妈了。我就觉得老人是有些孤独,他们也期望能得到一些关心和照顾。 只要我们对他们好,他们应该就不会不满了吧。
阿姨,离婚对孩子的影响远比大人要大很多吧。我妈以前也想跟我爸离婚来着,可就是因为我当时高考,才忍了的。希望阿姨您慎重考虑这个决定
日出东方
既然能想到离婚,不是气话的话,那就是你们根本不相爱.
知足常乐
孩子如果还小,如一两岁起诉到法院离婚一般判归女方
1、《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定的哺乳期是十二个月,你的孩子现在才六个多月,在离婚时依法应当归你抚养。
2、如果说是男方提出的离婚法律上是不允许的。根据是《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3、如果说是以“公婆的原因”提出的离婚,法院可能不会同意你们离婚的。根据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你真想离婚,建议以你们的夫妻感情破裂为离婚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