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巷微风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比较大,首先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同时,司法解释对于还贷的房屋也做出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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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财产份额没有特殊约定,加上另一方的名字,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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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多多
一方将婚前房产加了配偶的名字,如果加名的原因,实际是对另一方的赠予,那么房屋一旦办理完增名手续,房产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而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四是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以及军人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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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买的房子,婚后只要把另一方的名字加上,这个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反过来想一想,一方要求加上名字的目的,不就是想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吗?考虑离婚时能够分得房产吗?如果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加上名字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编辑
婚后加名,房产属于夫妻公共财产,性质属于夫方赠与妻方,对于日后万一的财产分割无影响。可问题是,婚后你丈夫会加上你名字吗?个人认为,他现在不领证的理由很滑稽,也许是像你一样考虑到日后的不测对你留一手。如果像我所说,婚后他不会给你加名字的。仅属我个人观点,你自己的事自己判断。
小陆香香
准确的说,只有他借的那一部分,和贷款的那一部分(如果有的话)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个人一半。
其余部分就不是了。
A迦勒
属于夫妻共同磁阿城,将来离婚一人一半。
夏日阳光
按照出资多少的份额进行分配。不是一人一半。这是在加你名字的啊前提下。
如果没有你的名字则,但你有证据证明你出资,那么你占有出资份额的那份儿。
一人一半在实际的司法审判过程中已经不存在,除非双方没有贷款出资情况,否则会按照一人一半。按照你的情况不会一人一半。
西部人
婚前他买的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你们一起共同还贷,一定要用你名下的卡去还,这样就有流水证明房贷是你们共同偿还,千万不要变成他的工资还房贷,你的工资补贴家用,那万一说句不好听的,离婚一毛钱都没有,哪怕婚后加了名字
飞机飞
婚前的房子给配偶在产证上加名字,可认定为赠与,算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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