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到民政局能直接办理吗?

ペ青柠檬*

ペ青柠檬*

协议离婚的民法典相关规定发您看下: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由此可见,协议离婚的流程为: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30天)--------冷静期后30天内双方亲自到场申请发给离婚证---发离婚证;有一方或双方都不去申请发给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另一种情况是,双方谈拢了离婚的,那走诉讼离婚可能更快。一般是递交起诉状,30天内法院安排调解,调解成功即给民事调解书,双方收到调解书之日即表示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注意,一般这种情况是双方对财产已分割清楚或双方均认可无财产分割或双方默契对在离婚诉讼中不提财产分割(待调解离婚后再提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

王永忠

王永忠

您好,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好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需要离婚当日无法领取离婚证,需要等30天冷静期满后,双方到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才算真正解除。

开心就好

开心就好

亲亲您好,看到您的问题,很高兴为您服务,这边为您查询到 ;可以的 ,是的,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及财产及子女抚养均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手续即可。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

没有登记结婚的男女,不能登记离婚。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非法同居,都由法院立案处理。在国外注册登记结婚的,也不能在我国民政局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办理离婚。涉外婚姻如果是在我国注册登记结婚的,可以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


2、双方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都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

双方应当在协议中确认同意离婚,确认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如何分割;有无子女或子女由谁抚养,另一方抚养费数额以及不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时间和探视方式;以及有无债权债务及分配方式。以上任何一个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都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仍属有争议的离婚,需起诉至人民法院处理争议问题。

符合以上条件者,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在我国登记结婚的,离婚时可以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如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符,只能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到您帮助,这边祝您生活愉快!一切顺心哦~(∩_∩)

上一篇:爸爸妈妈离婚孩子怎么判决

下一篇:要离婚的夫妻双方有一方失踪怎么办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台前站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