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了女方的户口怎么办

长海

长海

法律主观:

离婚后女方户口落户的问题。
1、 夫妻双方离婚 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 办理离婚手续 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 婚姻登记处 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手续办理 后,会在户口薄上加盖“离婚”的公章。而且,离婚和户口是两个不相关的问题,不能相提并论。但如果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对户口问题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女方违约拒不迁出,男方可以对方违反约定为由提起合同之诉,当女方具备户口迁出条件时,男方请求一般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如离婚手续是通过法院解决,法律文书对女方的户口迁出问题有明确裁决,则可凭生效的法律文书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户口登记机关依据法院的协助 执行通知书 可将钟女士户口强行迁出;如离婚手续是在民政部门办理但没有就户口迁移进行约定,或者虽通过法院但法律文书没有对钟女士户口迁出进行裁决,则男方不能要求派出所强行迁出女方的户口。
2、对于女方而言,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户口的问题:
(1)迁往结婚前 户籍所在地
(2)另立门户
(3)再婚后再迁
(4)迁往经常居住地
3、办理程序:要有落户的地址才可以迁出.比如房屋地址或单位的集体户口,然后到派出所填表.不用费用,只需要工本费,很少的。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
(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
(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4)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原来的户口本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上一篇:我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很想离婚但是牵挂着孩子舍不得孩子?

下一篇:离婚后,户口可以留在男方村里不迁走吗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太原站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