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年少轻狂
法律主观:
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在婚姻关系开始或存续期间,夫妻以对配偶恪守忠实为基础,协商签订的财产关系及人身关系协议。常见的忠诚协议一般表现为一方违背忠实义务,则引发一定的人身关系或财产变动。在 离婚案件中 ,出轨方放弃共同财产的忠诚协议有效。该类协议可以认为双方签订的 附条件合同 ,或者是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对将来离婚时财产分配的安排。在约定条件具备时,即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对于一方不忠,需要赔礼道歉乃至在媒体上作出声明的约定,在不 违反法律规定 、公序良俗、不侵犯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应当认定有效。约定无效的情形:
1、一方不忠,双方就必须离婚或者丧失 子女抚养权 的约定无效。
2、谁提离婚谁无财产。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3、没有完成的赠与无效效。比如财产给未成年子女或者房产虽约定归一方但没过户等。
4、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无效。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等,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对此进行限制。
5、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无效。
6、共同债务由一方有时无效。承担在 婚内财产协议 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