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花留香
法律分析:婆媳之所以产生矛盾,夫妻关系之所以因此破裂,都因为婚姻中的三方人,丈夫、妻子、婆婆都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在婚姻中的职责和位置,混乱的关系自然很容易产生矛盾,激化矛盾。如果真想解决婆媳矛盾,我觉得首先这婚姻中的三方人要清楚自己到底需要什么,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只有明白自己所要的需求,才能将矛盾降到最小化。比如说,妻子想要一个稳定幸福的家庭,不想因为婆媳矛盾离婚,那么此时妻子就应该以一个贤妻良母的形象在婚姻中出现,对婆婆无所求,无所欲,无所图,以敬长者的姿态敬重婆婆,对婆婆的要求,能做到尽量做到,不勉已难,那么这样的婚姻就幸福了一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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