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衣宝宝
你好,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无固定收人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对一方无经济收人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大槐树迁民解守良
一般会判给女方,他无稳定来源只能按月给抚养费,500左右。
@凤兰
一般判给女方,抚养费根据男方经济收入多少来定
艳妹
你想要孩子吗
A0gggg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至第六条
胡守建
户口与抚养权没有关系.但是你现在没有工作,法官不可能将孩子判给你的.所以目前如果你想要孩子的话先去找工作,只要有工作了,才好争抚养权.
韩老怪
母亲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定能的,孩子户口当然能迁走
妹妹
看你在法庭怎么去说服法官把~~
王
婚姻法解释规定 。哺乳期内的一般归女方抚养。常规操作是2岁以内以内的孩子,所以两岁半不会试用这个规定。但是,没有稳定的工作并不代表你不能扶养,只是对方会说你没有足够的能力抚养孩子等等,如果你父母的工作比较稳定,并且会帮助你支付一部分抚养费的话,那么一般法官会支持你的请求,因为毕竟孩子太小。另外,你说男方父母身体不好并不一定能成为很好的抗辩理由,你需要强调的是男方工作忙,没有办法扶养,只有他的父母才能扶养,而他的父母身体不好,不利于扶养孩子,这样的逻辑更有利于说服法官。户口方面,各个地方操作不同 我不是北京的也不太清楚,但是一般情况下不是夫妻结婚以后户口应该在一起么??神奇的帝都啊....建议不要迁出北京户口吧....好多人都争着抢着要那个北京户口呢...除非你不打算再北京生活了还有问题可以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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