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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给前期的钱那算赠与了,怎么可能再要回来呢?即使可以要回来也不能再去要啊!那多不是那回事
你好,这个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是在离婚后把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前妻的,那在完成转账或者交付款项之后,就属于对方所有了,一般不能再要回来了。
2、如果是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女方获得了这些财产,这个要看你们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有的话,男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财产分割的约定,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家与家律师特别提示,离婚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受协议的约束。在没有出现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形时,法院不会轻易撤销你们的离婚协议。如想撤销,也需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你可以参考一下我们的解答,如有疑问,也可以把你的具体情况再跟我们讲讲,我们为你做出进一步的分析。
【相关法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 70 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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