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静致远
你和你表姑不能结婚,你俩属于旁系血缘三代。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你爸和他的姐妹(同一父母),为血缘一代;
你爸和他的表姐妹(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血缘二代;
你和你爸的表姐妹(也就是你的表姑),为血缘三代。
楼上不懂,就不要误导了。
萌熊熊
可以结婚的!
你们是第四代旁系血亲,法律禁止的近亲结婚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下面具体解释一下:
所谓直系血亲,是指有生育和被生育的关系,包括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曾祖父母与曾孙子女……
旁系血亲是指由亲兄弟姐妹分别向下延伸的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姑姑与侄子、叔叔与侄女、舅舅与外甥女、表兄弟姐妹、唐兄弟姐妹等等。
直系血亲之间绝对不允许结婚,不论多少代;旁系血亲只要达到四代以上(法律中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即可结婚。
下面结合你的具体情况,说说计算旁系血亲之间代数的方法:
1,由男女二人向上,找到“同源长辈”,即同时生育男女两支直系血亲的同一人。
显然,你们的同源长辈,是你奶奶与奶奶亲妹妹共同的母亲,即“男方的奶奶的母亲,同时是女方的外婆”。
2,以同源长辈为第一代,分别向男女双方数,有一代人就算一代:
男:你奶奶的母亲(同源长辈)1——你奶奶2——你爸爸3——你4
女:她的外婆(同源长辈)1——她母亲2——她3
也就是说,从同源长辈开始,你是第四代,她是第三代。
法律规定是:如果男女二人的代数相同,则就是这个代数的旁系血亲;如果代数不同,则以代数多的为准。
因此,你是第四代,她是第三代,你们之间算第四代旁系血亲。已经超出了“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限制范畴,可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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