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办理离婚手续。比较麻烦。想请教专业律师

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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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


二、离婚诉讼途径的选择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形: 一种情形是,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起诉至法院或是双方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分配与承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起诉至法院; 另一种情形为协议离婚诉讼,此种方式的采用对于经常居住地与长住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特别是两地相距较远时,当事人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情况下可选择于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调解结案。这种方式的采用避免了当事人急于离婚而须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的长途奔波之苦。 相应的,离婚诉讼的程序亦有以下两种:
(1)调解 此程序适用于当事人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立有离婚协议书或经法院主持调解而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2)判决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是否“感情确已破裂”。对于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亦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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