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风港湾
婚前首付部分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jacky)
房子产权归男方所有,按揭部分以及按揭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要求依法分割 也就是他要给你一笔钱 如果他不给 可以执行拍卖 你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对你有帮助 记得采纳
乐而忘忧
婚后无论是否您们共同支付按揭款项,房子从你结婚起之后的所升的价值。夫妻一人一半。举个例子。甲买房子的时候是40万。甲结婚的时候房子是60万。如果甲离婚。离婚的时候,房子是100万,那么从甲结婚起房子所升值的40万,理论上一人一半。回答比较笼统。具体还要分析夫妻双方可能提出的证据。
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这幢房子还是您的,只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平均分配的。
不过还是希望能祝您婚姻幸福,最好不离婚。
希望有帮到您,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山凤
首付谁付的房子就归谁,但对方可以就共同还贷她支付的部分要求你做出补偿
我是神
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婚前做过公正!
A 静欧尼
1:如果房产属于登记人是你,那么便是你的。
2:还贷的钱需要补偿给女方。
-----律云
A-王浩然
新婚姻法应该是房子归男方所有
叶湖北生
一、房产属于登记人所有,就是属于你所有。
二、妻子一方帮忙还贷款的,那么根据另一方的出资比例,然后根据房产的价值进行补偿给对方,对方没有分割房产的权利。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