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鸢
在我看来,如果女方有能力且愿意,女方可以共同支付首付,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如果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意,女方可以不支付首付,男方有钱就买,没钱就不买,由双方协商。
一、亲身经历
这个问题其实也已经成为我和周边同学朋友面临的一个问题,像本人是研究生还未毕业,但年纪已经比较大了,而且女朋友已经和我谈到过结婚买房的事情了。尤其是像我们这些大龄但还未工作,买房只能靠父母的研究生,对这个问题往往会思虑更多。好在我爸妈已经为我付过首付,贷款将来由我工作自己还,女朋友也知道并且同意。实际上,女朋友也考虑过以后工作一起付首付,因为她家里还有弟弟,父母也不可能帮她付首付,所以我们在这个问题上达成共识,由我父母支付,后期共同还款。
但是像我有个同学就会在这个问题上很纠结,因为他家里条件也并不好,在南方省会城市买房压力还是有点大的,而他女朋友家庭条件也不错,又是独生子女。他跟我聊过这个事情,表达过想让女方能帮忙一起付首付,先结婚,然后工作一起还房贷,但是又不太好意思跟女朋友这么说。最后,闹得也不欢而散。
女生付不付首付
二、因为房产而闹上法庭的夫妻
此外,现在因为离婚房产分割而闹上法庭的夫妻真的越来越多。我之前一个叔叔就是由于夫妻双方性格不合,结婚不到三年就离婚了。房子是婚前他自己付首付买的,只不过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而已,所以在离婚财产分割时,经过双方协议处理,这套房子还是属于他。不过,针对婚后两个人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子出现的增值部分,他给对方进行了财产分割和补偿。此外,在新婚姻法下,房产证写谁的“名字”,不再决定财产分配,也就是说,我们一直以为的“房子写谁的名字,谁就有份”不再成立了。所以希望大家多关注相关法律,促进婚姻和谐,以下是笔者摘取大多数人群希望了解的相关问题及法律解答。
双方签订婚前财产协议
新婚姻法相关法律(干货)
(1)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说人话:谁买的算谁的,婚后共同还贷款的部分由产权人向另一方还钱。
(2)房产证上加名字婚前婚后一样吗?赠与如何分配房产?
产权证上加名字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因此,婚前或婚后加从法律效力上来说并无区别。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成功的,离婚时房产正常分割,赠与被撤销时,房产不予分割。
说人话: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3)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说人话:一方父母买房算作自己子女的房产,跟另一半无关,除非明确表示是赠与夫妻双方的。双方父母同时出资的,离婚时按出资比例分割财产。
(4)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说人话: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其中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另一方的出资额只能当借的债权。
我们在婚姻中 更多地是相爱互助,当然也不能让自己受伤被欺骗。希望大家好好了解相关法律,在不破坏感情的情况下,合理确定婚前财产协议!
张宝
一个即将结婚的女性朋友小王姑娘过来向我咨询:结婚时,女方该不该与男方共同付房子首付呢?
一、起因
事情是这样的:小王姑娘和男朋友在大学期间相识,毕业后,双方都留在省会城市打拼,虽然恋爱期间有过多次分分合合,但是,双方的感情在小王姑娘三十岁到来前终于要开花结果!
可是在婚前买房的时候,小王姑娘却在纠结,要不要和男朋友一起付首付呢?
其实我很羡慕小王姑娘,因为小王的对象小张家境殷实,愿意拿出一百万首付购买市中心的大房子,而且并没有主动向小王要求共同承担首付,但是希望小王姑娘能出装修和买车的钱,这也很符合大众的观点:男方买房,女方装修。
然而小王是一个很独立的女性,不仅希望为自己的爱情贡献一份力量,也希望选择一个对双方更加公平的方式,因此她想知道我的专业意见。
我十分坚定地告诉她:如果条件允许,应该共同付首付!并不是出于个人男性身份角度认为女性应该共同付首付。而是我认为:无论是从个人情感道德方面,还是从法律专业角度,女方共同付首付都有一定的优势。
二、理由
从情感道德角度,第一:双方所购买的房屋并不是投资之用,而是用于男女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是今后避风的港湾,而共筑爱巢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第二:男女平等,俗话说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在婚姻还没开始的时候就占了别人的好处,以后如果男方家人提起此事,即便是男方的过错或者缺点,也不敢说,不敢去指责对方,用家常话说就是低人一头。出了钱反而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在房产证上面加上自己名字或者约定按份共有。第三:不论女方拿出多少钱的首付,即便只占有很小的份额,也是自己向男友爱的宣言:执子之手,共担风雨,白头偕老。
从法律角度,婚前男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且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离婚时一般将房产判归男方所有,剩余房贷由男方偿还,对于婚内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包括本金和利息)及房屋增值部分,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如果是双方父母均出资的话,无论房子是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的出资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婚后任意一方父母为其子女购买的其他财产比如车辆,一般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三、总结
考虑到车辆等其他财产容易贬值,因此我建议小王姑娘,可以把原本准备装修和买房的钱用作首付的一部分,双方共同支付房子的首付,登记双方名字,而装修和买车则由男方家庭出资,这样房子就是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其实,夫妻共同财产以平均分割为原则,但是并非一定平均分割。无论是哪一方出资,都应该保留出资凭证,这是因为,法律是公平的,会考虑夫妻双方对家庭的贡献,也会考虑对财产的贡献,不会让人通过结婚而获利。
稚气
作为一个已婚8年的人妻,我建议所有女生在自己及家庭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都应该共同出首付。因为结婚是2个家庭的事情,是双方长辈在帮助2个年轻人组合在一起,然后形成一个新的家庭。那么既然是一份子,所以购买这个婚房的时候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都能出一点资金,这就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而且如果女方也出了首付,那么你在婆家的地位更加高了,待遇也更加好了,以下说一下我的经历。
我和老公是在2014年结婚的,在婚姻登记之后,我们才购买了人生的第一套商品房。在登记之前,我跟所有的女生的想法都一样,都希望男方有车有房有票子,但是经了解,老公家因为生意失败的原因花光了很多钱,在这个时候根本拿不出一个三成首付,约20万来给我们购置婚房。
然而,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其实我是有一点不开心的,但是我的老公对我确实很好,而我又不想因为没有婚房的原因而分手。经过我和老公的商量,我们决定先结婚,然后婚后奋斗一段时间才购买一个婚房。最后我把我们的决定跟我的家人商量,没想到我的父母很支持我们,说要赞助8万块给我们购置新房。说真的,我真的很开心、很感动、很感激我的父母,在我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拉了我们一把。当时我的妈妈说了一句话,我现在还记得,她说:我们只想你过得好,在我们能力范围内的能帮就帮。
最后,就这样在双方父母的支持下加上我们的积蓄给了首付。我的婆婆说:真的很感激我父母帮了这个忙,你们以后一定要相亲相爱,还吩咐了我老公一定要对我好,不能辜负我父母的寄望。
如今的我已经是2个孩子的妈妈了。在这8年间,我活得像一个小孩一样,老公对我很好,也没有婆媳关系,我的婆婆对我像亲生女还要好,很尊重我和维护我,这大概是因为当年结婚的时候没有嫌他们穷,付不起首付而选择分手。
我认为,好的婚姻是两个人互相扶持,还有的就是莫欺少年穷,现在没有的东西,可以通过努力去争取,不要坐享其成,就像我们一样,通过婚后的打拼,我们5年就还清了房贷,现在计划购买第二套商品房。所以,各位女生如果遇到喜欢的人,而他现在的经济条件不能满足你的要求,那么你可以跟他一起奋斗,这样的婚姻感情更加深厚!万丈高楼平地起,辉煌只能靠自己!自己父母给的叫背景,自己打下的才叫江山。
好了,今天的分享到这了,感谢您的阅读!
背包旅行
结婚女方如果愿意共同付首付肯定更好了,也有利于婚姻生活的和谐。
关于买房这个问题,以往的通常的做法,男方买房,女方买车。当然有些更极端的就是房车都男方搞定,女方还要求一定的彩礼。买房由男方出钱,还要加上女方的名字。结婚因为房子等经济方面过于算计,两方折腾得够呛,让关系紧张,感情出现危机,有些甚至因此分手,还有的就是结婚了,也为婚姻埋下隐患。
结婚男女双方就该风雨同舟,和衷共济。结婚是基于情投意合,两人相互关爱与扶助走到一起,共同建立家庭。感情需要经营,家庭需要建设。买房就是为了打造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应该两个人共同出力。为了家也是为了爱,就该少些经济方面的算计,需要共同出力。女方能付出就最好付出,一是缓解男方压力,也更能让对方感受你对爱的投入,二来自己对家也有实质性的贡献,可以心安理得。何况付出的,法律方面也有保障。
现在社会的进步,观念的维新,为了婚姻生活的质量,很多女方都更加积极主动投入家庭建设中来,这样有助于营造和谐友爱的家庭氛围。
以上就是我的观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祝生活愉快,一切顺意!
画末
我觉得结婚买房女方需要共同的支付首付,除了个别特殊情况之外,具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个答案,下面我会详细的讲到。
1.相互投入的婚姻更容易良好发展。
从我自己的经验来看有很多婚姻,因为结婚的时候两边投入的不对的,比如说一边投入的很多,一边投入很少。感情是一回事,另外像物质这些车啊房啊包括一些其他的投入,如果有一方投入的特别多,另外一分投入的很少,也没有什么反馈,这样的感情在进入婚姻之后会遇到很多的问题,其核心的原因是因为两个人没有太多的感情基础,这里所谓的感情基础是基于两个人共同为彼此投入付出的,不管是感情上的花是要花心思,甚至是物质金钱上面的,都可以理解为感情基础。就是因为感情基础不够,所以会有婚姻感当中的信任问题,相处沟通问题,积累的矛盾摩擦时间越长没有得到解决,两个人的感情越容易破裂。所以就拿结婚买房子,女方要一起承担共同首付或者以类似的形式付出物资,比如说你们家出钱买房付首付,我们家也出其他的像车子或是别的费用,这样有一个相互的投入,共同承担风险,从科学的角度来看,这个系统是更加的稳定的。
2.男女观念的改变。
现在很多年轻人90后00后,他们对于婚姻情感的理解已经是跟上一代上上代有非常大的出!入了。比如说我们以前可能男主外女主内,女人结婚之后呢,可能就是带带孩子做做饭,不会过多的去思考自己的事业要不要有工作,要不要有自己的圈子等等。现在的新的这一代年轻人,他们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有更好的物质条件,有更开明的社会风气,有更宽广的思维,很多时候他们不会遵从以前传统的观念来去面对和处理婚姻的这些事儿。
新一代的年轻人不管是思想或者是经济更加的独立,大多数都会为婚姻共同投入,就拿结婚女方买房付首付的,很多人包括女方的家长都会选择要不要一起那就演一半,以类似的思路来去操办婚姻婚姻相关的事情,这样也合乎公平的原则,大家一人一半,谁也不偏袒谁,这也体现了这个时代男女之间的关系更加的平等。另外作为女方的家长,他也要考虑到如果结婚买房付首付的这个问题,女儿就没有付出太多,结婚之后可能会被男方所嫌弃,或者是有更多的问题出现。像我身边都遇到很多,就是男女双方共同出钱给新人买房付首付的例子,因为上一代人大家对面子这个问题还是很看重的,如果在这种出大头的钱上任何一方,出少了多半会担心这种面子的问题。
不,完美。(轩)
说实话,现在大部分女方家庭,或者说姑娘们,在结婚买房这件事上,观念都还停留在旧时代的思想level,
我是女方,房子应该男方出,否则会不会被人背后说闲话,嫁的不风光,
这种小心思,很可笑。
如果我是姑娘,我会衡量自己家庭的资金水平,自自己家庭力所能及的最大比例地入股夫妻双方的房子,而不是去在意那些所谓的世俗眼光,为什么?
现代婚姻法,是极其保护双方的财产和物权的公平性的,
一套房子,如果婚前男方家庭全款,哪怕上面有女方一半名字,除非男方家庭脑子进水,产证上备注无偿赠予女方一半产权,否则到时候讲万一出点什么事,这套房子实质上和女方半毛钱关系没有。
同样的,哪怕婚后买房,或者婚前贷款买房,打比方男方出资一半,剩下一半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真的等还完了,女方实际也就占25%而已。为什么?因为现在年轻人买房,哪个不是靠上一辈的财产抽血?既然是从上一辈抽血的,男方父母和小夫妻两人,就是两个家庭单位,谁出资谁拥有产权。(最终男方父母拥有一半产权,丈夫25%,妻子25%)
房子毕竟是资产,现金受通胀因素不断贬值,请问,作为女方,守着这堆贬值的废纸,有什么好开心的?如果你买了车,10年后这辆车能卖几块钱?
所以,我的建议,买房子本来就是两个家庭的事,两方一起出资,买更好的房子保证居住条件,女方又有足够的资产话语权,何乐而不为?或者你索性有钱,在婚前再置办一套房产(那夫妻另外买房就算二套。。)
如果你真的要去追究和强行要求,不管我女方出多少钱,未来不管出什么事,我房子必须占一半份额,这种心态,基本上就落入我是女孩子,我结婚就是为了物化自己,换个好价钱,占对方便宜的这种境地了。
作为男方,除非我一点不缺钱,大概率洞察到你有这种小心思,会躲得远远的,这家人真的惹不起。。。
.晓荭.
从民俗传统上来说,结婚女方不应该付首付。因为就中国传统文化而言,婚姻中的女性是出嫁一方,也就是一种身份的转换,即从自家女儿变成了别人家的媳妇。所以在这种传统理念的影响下,结婚女方自然没有义务为夫家添置房产,也不应该付首付。
不过,从法律层面上讲,本人还是建议结婚女方与男方共同付首付(房产证上已添加女方名字情况除外,这是男方默认赠与情形, 也就是法律承认的夫妻共有财产)。因为自2021年1月1日新《民法典》颁布后,之前的《婚姻法》将被废止。而这其中对婚前财产也进行了一番新的详细界定。
比如当事人结婚前,如果是父母出资购房的,那该房产将会被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换句话说,如果是男方父母出钱购置的房产,那么它将会被视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当然,如果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男女双方,那该房产自然有女方的份。
另当事人结婚后,如果是父母出资购房的,那该房产就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然而这其中却规定,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同时还有一条,如果夫妻双方各自在婚前所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劳动所得,非书面申请不得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曾有这种案例:男方婚前购房一处,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因此女方本以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双方产生纠纷后才发现,法院最终只判定男方退还女方偿还房贷部分,即该房产所有权仍只属于男方,这就是女方未共同付首付并没有取得房产赠与书面协议而惹的祸。
综上所述,很明显,如果结婚女方在婚前不共同付首付,那她就可能面临着两种风险,一是男方父母所购得的财产不存在赠与女方,则女方没有房产所有权;二是男方婚前购房,属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有,也就是没有女方的份。当然,拥有男方书面协议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女方在婚前不共同付首付,那么她就应该取得男方的书面协议,借此证明自己也是该房产的共有人。还有婚后购房的情况:
如果婚后是男方父母出资购房,虽然该房产会被视为夫妻是双方共有,但女方也很难知晓男方父母是否存在只赠与自己子女的情况(书面协议)。比如这里有一个比较现实的例子:女方与男方结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为他们购得一处房产,按《民法典》相关条款来看,该房产应属于男方父母赠与,即婚后的男女双方均具有房产所有权,但实际情况却是男方父母与子女签署了一份单方面赠与协议,即该房产实际所有权归男方所有,而女方其实并没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最后就是男方婚后购房,由于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的财产和收入划分,因此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才不需要书面协议,即可获得房产所有权。综上从法律层面讲,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结婚女方都最好是共同付首付,份额多少无所谓,只要能证明该房产属夫妻共有(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或者取得男方各种房产赠与书面证明,否则后期一旦出现纠纷,将很难维护自己的个人权益。
淡莫然
所谓首付,就是指房子的首付款。
结婚需要有房,所以需要买房。至于房子的首付款由谁承担,这个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回答。
一般来说,结婚买房时由谁承担费用的问题,有以下三种模式:
1,由男方负责首付以及后续费用。
2,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3,女方负责买房。
其中最后一种情况虽然存在,但是极其少见,只有极少数人才会那么做。……在大多数人的观念当中,首付应该是由男方来负责的,女方可以不参与。
还有人说,结婚买房,应该是先结婚后买房。……这样一来,婚后买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上述说法虽然代表了一些人的想法,但是却并不合适。
之所以说上面那些说法不合适,是因为那些说法太过功利,把房产归谁所有的问题看得太重,反而冲淡了夫妻双方的感情。
事实上,夫妻双方既然已经结婚,那么,买房的事,就是夫妻双方共同的事情,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才对。……这既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也是夫妻双方为了幸福小家庭而共同努力的要求。
从这个角度说,买房的时候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就是最合理的。……如果由其中一方承担,而另一方袖手旁观,这并不是恩爱夫妻所应该有的状态。
因此,结婚买房时,女方与男方共同承担首付、以及房款的后续费用,才是最能体现夫妻感情的体现。……为了小家庭的幸福,夫妻双方共同努力,同心协力,共同奋斗。……这样的夫妻,才是真正的恩爱夫妻。
当然了,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购房费用,也并不是所有夫妻的想法……
有些人在结婚时,选择各自负责一部分事情,各自承担一部分费用……比如男方买房,女方买车……这样做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事实上,对于这类问题,到底如何去做,并没有固定模式,于是也就没有“该不该”的问题……只要夫妻双方恩恩爱爱、同心协力,就能把相关事宜妥善处理好,从而圆满实现家庭和睦、生活幸福的目标。
俏也不争春
建议:双方出资、双方共有。
我国相亲结婚一般是:双方见面、交往、见双方父母,双方父母长辈见面商定聘礼、嫁妆、礼金等结婚时间、规格、主要程序等等,没有定式,只有协商。
不要聘礼和嫁妆,就没有生活基础,也得不到尊重穷人无外交“。没有聘礼,显不出男儿在家中的地位,也就得不到岳父母的尊重;没有嫁妆,显不出女儿在娘家的身份,难免在公婆家受气。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要生活在一起,在结婚时由双方家长协商聘礼,当然陪嫁也要差不多两家付出的基本相同“,打好你们两个的生活基础,这样有了自己的生活基础,谁也无法干涉你们的生活。
如果不要聘礼、不陪嫁,那么你们的基础是零,要生活在公婆或父母羽翼之下,那么你就得任由父母公婆安排,无自立之日。聘礼、嫁妆及亲朋礼金的作用:仅供参考
男女双方家庭出的聘礼和嫁妆基本相同,为的是给儿女有个好的生活基础。新婚夫妻应该把这些钱用在家庭再生产上,如果只知道享受或买些东西放在那里,只能说有些不明事理。聘礼、嫁妆、礼金都不是义务,而是父母亲朋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有个基础而赠与的。
父母抚养儿女就有了获得赡养的权利,父母出了聘礼、嫁妆,做婿媳的就应该更加孝敬父母
如果要求超出了对方的能力,那么这对夫妇能获得的祝福也就有限了,换句话说就是今后的生活会有不少挫折。所以从这个原则出发,聘礼、嫁妆及亲朋礼金应该是父母亲朋赠与夫妻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对父母不敬或轻易离婚,父母有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四季花开
客观的说虽然共同首付是最好的选择,但是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现在的社会发展快节奏,年轻人想在大城市站稳脚跟很不容易,作为一个在职场打拼七八年的老人,我认为能够完全意义上不啃老都很难,这催生出很大一部分人是父母资助的买房首付,但也有的人是自己独立承担的。
不过独立承担的也有不同的情况,因为父母给我留了房子我就没法拿我来说了,嘿嘿!虽然我没有亲身经历房贷的压力,但是身边还是看到了许多活生生的例子,身边艰苦奋斗的朋友,他们确实是凭借自己的努力买的房,一点也不靠父母,其实我还挺羡慕和佩服的!
我记得我的部门领导就是和对象并肩奋斗,房子从无到有的,她今年大概34岁左右,是从农村出来的,在我们这个行业,就算是个小领导,薪资依然很低,她的薪资大概每月5000+,前两年在家人的催促下和对象先结婚有了孩子,但是确实四个老人在农村也没啥好资助的,所以二人要自己扛下生活的重担,由于特别想在城市扎根,所以就买房了,她的母亲给她灌输了很多观念,例如认为房子应该男方独立掏钱,但是却应该写上女方的名字,并且老公工资应该全部交给自己,这一番话她逢人必说,可惜她老公和她收入一样,这个房子的贷款还是两个人还的。
记得大家点奶茶的时候,这个姐姐甚至拒绝与大家凑单,理由就是省钱,夫妻两的生活虽然没那么艰苦,但还是不由让我有些同情,回想一下她逢人必说要找老公,什么都应该老公创造,可能也源于她的不甘心吧!
记得有个好兄弟也是这样的情形,他是一个IT,目前33岁,月薪有9000+,父母也在城市里打工,也没法资助一点(话说回来为啥一想到房贷,人本能的老会想到父母资助,嘿嘿),他选择了独立承担,但是他的心没那么大,选择了在他老家所在的市中心买了一套新房,房贷不高,正在还房贷,他和媳妇约定的是都出一点,量力而行,有多少出多少,只要每个月还上就行,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儿,我觉得这样还挺好,毕竟家是两个人的,劲往一处使才能走的更远更幸福!
数学家马尔科夫曾经说过
只有经受了考验,经历了生活患难的感情,才是真正的感情。
虽然我个人认为两个人如果可以一起分担首付是最好的,但是这一点还是要出于两个人一起付首付是否都很情愿,正如我的两个朋友,有着迥然不同的观念,但为什么我认为两个人应该一起承担首付呢?
首先从买房的角度,两个人一起买房就有很多的好处,比如贷款可以多批一点或者可以提早还完,这样就可以在买房之前对于买多大的房有一个选择的空间,同时很现实的一点就是面临离婚的时候不存在利益冲突和财产纠纷,因为两人都有份。其次如果两个人可以共同承担首付和后面的房贷,是可以极大增加感情的,有句话叫患难见真情,就是这个道理,愿意同甘,也应该愿意共苦,一起打拼来的房子,住着才更舒心。话说回来,夫妻共同买房可以减轻家庭的压力,不会因为只有其中一人的奋斗导致家庭无法维持,假如一方一直付出而另一方只为了坐享其成,那么感情上会慢慢有裂纹,甚至分开,直到成为两条平行线。
人际关系学大师卡耐基曾说过
不尊重别人感情的人,最终只会引起别人的讨厌和憎恨。
虽然在我个人心目中最能接受的是两个人共同付首付而建立一个幸福温馨的家,但我不得不说这个世界上可能每个人的想法都有不同,甚至因为生活的压力,自己的想法都不重要,不过只有两个人的想法契合才是最幸福的,无论是想一起分担还是一致的认为应该其中一方来分担。
上一篇:当兵的一般多双方多大就可以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