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妮子
离婚房产过户 纠纷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 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为离婚涉及到人身关系,所以离婚房产过户纠纷即不是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也不能协议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