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未离婚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需要另一方偿还吗

Ευαίσθητο άτομο

Ευαίσθητο άτομο

如果是合法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一起偿还的。

丁致友

丁致友

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共同债务

冉颜红

冉颜红

您的问题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此有如下规定:


1、夫妻婚前债务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负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对夫妻之间产生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换言之债务人起诉要求偿债义务,仍然要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中实际承担还款义务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分担相应份额。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上述两个规定表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财产各自管理的,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从司法实践看,离婚时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主要有因个人违法行为所负债务、未经对方同意而负的专属个人的债务(如夫妻一方擅自做变性手术所负债务)等。

由于婚姻案件涉及的债务问题比较复杂,建议您在实际处理问题时选择向专业律师咨询后再采取行动,以避免产生对您不利的后果。

谢永浩

谢永浩

如果能够证明,这笔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并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工作使用,那么另外一方是不需要偿还的。只是,这个证据,比较麻烦。。

L

L

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夫妻生活而所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什么赌债等,都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未成年

未成年

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要经过法院认定,不是你说是个人债务就是这样的,当然如果认定为个人债务,那么不知情的一方不需要偿还

未成年

未成年

个人债务不另一方不用还,不过怎么证明是个人债务?

俊俊

俊俊

夫妻间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的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

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下列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


(1)夫妻一方为了赌博而背着配偶向第三人的借款。


(2)债权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3)夫妻对婚后财产约定为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4)符合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5)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的生活、医疗等费用的。


(6)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其情人消费的。


(7)其他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

上一篇:当小三犯法吗2020

下一篇:家庭婚姻咨询师这个新职业怎么样?就业好吗?哈尔滨有培训吗?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