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是未到来
1、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 土地承包合同 或领取经营权证的。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按照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分割。夫或妻一方是城镇居民的, 离婚 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应归非城镇居民的一方所有。
2、一方婚前取得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 ,婚后另一方户口迁入的。离婚时要求分割的,亦应区别情况,予以处理。 第
一,承包土地所在地是按“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进行 土地承包 责任田划分的,不管离婚当事人是否属同一经济组织,则迁入的一方在离婚时要求分割另一方承包土地的,法院不予支持。 第
二,一方 结婚 后户口迁入的,落户所在村的村集体按“大稳定、小调整”的方式用集体的预留地、开垦地、他人交回的承包地增补给该户承包土地面积的,原则上增补部分归婚迁一方,但有该承包户其他成员的份额的,要扣除。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上一篇:婚姻是否该相信算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