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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日本都可以。
【拓展资料】
1.在日本办理结婚手续。在日本当地办理,需要中国国籍一方提供:「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护照」、二者的日文译文、户籍誊本(持有中长期签证的情况)、外国人在留卡、印章;日本人一方提供「户籍誊本」、印章和有效身份证明(护照或驾照等)。最后还要准备一张「婚姻届」,材料就算准备齐了。注
1:「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由中国大使馆签发。申请时需要带 护照、外国人在留卡(住民票原本理论上是不需要带的,我为以防万
一,也带上了)。特别注意的是日本有七处中国大使馆及领事馆(东京、大阪、札幌、长崎、福冈、名古屋、新_),每个馆只负责所在辖区内的业务,去之前要查询好居住地的归属辖区。
2.大使馆只在上午对外办理业务,去的时候要合理安排时间。申请后,大概一星期以内就能邮递到家。「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只发行中文版。提交时所要求的日文版,市役所默许由本人翻译,但是要注明翻译人和家庭住址,并盖上本人印章。注
2:「护照」 提交时也要求有日文翻译。市役所默许由本人翻译,但是要注明翻译人和家庭住 址,并盖上本人印章。注
3:「户籍誊本」在居住地的市役所发行。如果是在本籍所在地的市役所办理结婚手续,则不需要。注
4:我所在的市役所不需要提供「出生证明」。
3.但是网上很多人都提到了,所以为以防万一我也准备了。「出生证明」在中国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签发。要求带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和委托书(非本人的情况)。「出生证明」的日文翻译公证处能提供。注
5:日本的「婚姻届」需要两位证婚人署名和盖印章。我是直接拜托的对方父母。注
6:由于我是中长期签证,所以拥有住民票,因而在办结婚手续时也一并提交了。短期滞在的情况
4.,由于不能登录住民票,所以原则上不用提交。把所有的材料都拿到市役所,不到一个小时,手续就办妥,两人就是法律承认的合法夫妻了。之后还需要回中国将中国国籍一方的户口改成已婚,并且将签证改签为「日本人配偶」。 回中国将中国国籍一方的户口改成已婚,需要所在市役所签发、并经外务省、大使馆证明的「婚姻受理证明」、中国国籍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日本国籍一方的
5.护照复印件、双方的单人两寸照片。然后,拿着收集全的资料回中国,到省会城市的涉外婚姻中心办理「涉外婚姻鉴定书」(手工费800多,多带点钱)。再拿着户口本和「涉外婚姻鉴定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改为已婚。注
1:「婚姻受理证明」在结婚登记后的第二天就可以领取(是的,不能在结婚当天领取),拿着「婚姻受理证明」,先去外务省证明盖章。所需材料有「申请书」(外务省主页上下载)、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书(非本人的情况,主页上下载)。外务省不收证明费,最快第二天能领取。支持邮递,但是要本人准备信封和邮票(外务省不卖信封邮票,提前带好)。然后拿着已经经过外务省认定的「婚姻受理证明」去大使馆证明。所需材料有:本人护照和护照首页的复印件,外务省认证后的「婚姻受理证明」及复印件,大
6.使馆大厅里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大使馆最快上午办理下午领取。但是不支持邮递。 户口改完后,就可以改签「日本人配偶」签证了。改签证需要材料:「在留资格变更申请书」、申请人的二寸照片、日本配偶的「户籍誊本」、申请人国籍的「婚姻证明书」、日本配偶的「纳税证明书」、日本配偶的「身元保证书」、日本配偶的「住民票」、「质问书」、夫妻双人日常生活照、申请人的
7.护照、外国人在留卡。到入国管理局申请办理,大概一周左右就能签下来了。注
1:「在留资格变更申请书」、「保证书」、「质问书」在主页上能下载;「户籍誊本」、「纳税证明书」、「住民票」要到所在市役所申请。注
2:由于是在日本办理的结婚手续,所以没有申请人国籍的「婚姻证明书」。于是我把「涉外婚姻鉴定书」(还附上了我自己翻译的日文)和经过外务省和大使馆证明的「婚姻受理证明」交上去了。(我真是太聪明了)注
3:由于近年来中国人的假结婚事件频发(特别是老夫少妻的情况),在办签证之
8.前最好先拜见过双方的父母,到入管局申请时将与对方父母亲戚的合照也一并提交。「质问书」也要尽量将交往过程写详尽一些(简直就是赤裸裸的秀恩爱啊)。 到此,历经四个月的筹划准备,我的跨国结婚手续终于圆满落幕。所以说跨国婚姻都是真爱啊,不然的话,光是这么些繁琐的手续,就让人不想结婚了耶。还有,这么繁琐的手续,我竟然办下来了,我好棒。 (_ω_)ノ
2.在中国办理结婚手续日本国籍一方提供由法务局长签发的「独身证明(婚姻要件具备证明)」、护照、中国国籍一方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拿着所有的资料到婚姻登记处,两人成为合法夫妻。注
1:法务局
9.长签发的「独身证明(婚姻要件具备证明)」要经外务省和驻日中国大使馆认证,并准备中文译文。但是也可以直接在驻华日本大使馆申请,驻华日本大使馆发行的「独身证明(婚姻要件具备证明)」则不需要外务省和驻日中国大使馆认证,也不需要中文翻译。注2
10.:驻华日本大使馆办理「独身证明(婚姻要件具备证明)」 ,需要日本人的护照和户籍誊本,中国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当日领取。注
3:婚姻登记要到持中国国籍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次日(大雾,最好询问当地民政局)可领取结婚证。登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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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个月之内到驻华日本大使馆提交结婚证明。所需材料有:「婚姻届」(大使馆大厅里领取)2-3份、日本国籍一方的3个月以内的「户籍誊本」2份、公证处发行的「结婚证明书」及日文译文2-3份、公证处发行的中国国籍一方的「国籍证明书」及日语译文2-3份。向大使馆提出后,大约等待1-2个月,日本的户籍登记就能完成。当然,也可以不选择驻华日本大使馆,而是日本国籍方先回日本,直接向本籍市役所提交。所需材料可以直接询问所在市役所。(比如我所在的市役所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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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婚姻届」(市役所里领取),中国公证处提供的「国籍证明公证书」、「结婚公证书」和二者的日文翻译。并且翻译件允许自己翻译。)户籍登记完成之后就是办理「日本人配偶」签证了。如果是婚后一同在日本生活,办理签证前要先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在留资
格认定证明书」批准之后,申请「日本人配偶」签证。注
1: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需要申请书、照片两张、日本人结婚的证明、日本配偶的「纳税证明书」、日本配偶的「身元保证书」、日本配偶的「住民票」。注
2:「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下来之后,申请「日本人配偶」签证,手续参见“
1.在日本办理结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