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龙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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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龙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联系电话、交通

业务受理范围: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登记处简介

龙湾区婚姻登记处(以下简称婚姻登记处)于 2007 年 9 月批准成立, 现位于龙湾区永中街道江锦家园 8 幢 201 室,是龙湾区民政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 5 名。

婚姻登记处是龙湾民政为民服务的主要窗口,办事大厅宽敞明亮、庄严整洁,办公场地面积 600 平方米,设有婚姻登记咨询处、结婚登记窗口、离 婚登记室、离婚调解室、婚姻家庭辅导室、颁证室、档案室、填表区、侯登 区等,其中婚姻登记窗口及候登区面积达 180 平方米,颁证厅面积达 6
1.5 平方米。各厅、室装修高雅、庄严,为婚姻当事人提供了一个环境优美、温馨和谐的婚姻登记场所。

婚姻登记处本着“热情、规范、优质、高效”的宗旨,认真贯彻执行有 关婚姻登记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办理全区公民的结婚登记、协议离婚登记,补领婚姻证件; 负责婚姻法规的宣传;负责管理婚姻档案。

电话:0577-86968285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龙祥路江锦家园8幢2楼(龙湾区文化馆斜对面)

交通:可到达的公交有22路,41路,132路,139路,159路;城区小巴士有:瓯江口2号线;到达的站头为龙湾文化馆站下车,再步行50米到婚姻登记中心。

提醒: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男女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且至少一方户籍所在地在本省(一方或者双方常住户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本省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可以在本省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当事人男年满 22 周岁,女年满 20 周岁。

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双方自愿结婚。

当事人提交3张2寸(53mm宽,35mm高)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当事人持有《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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