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加栋
可以要回,而且不需要和丈夫一同起诉,法律上规定合法妻子对丈夫在第三者身上的花费有追索的权力
追求理想
要不回了,那就是花了。
秦姐
妻子和丈夫一同起诉小三,证据确凿的话是可以要回的。
人生如梦
《婚姻法》中是不存在通奸一次的,类似表述的词语是同居。丈夫花在第三者身上的钱,妻子是无权也是无法从第三者手里拿回来的,但是妻子在离婚时,可以要求丈夫赔偿。如果丈夫向第三者处转移家庭财产,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给他。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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