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nnifer
1、此种情况,如果你们离婚,适用婚姻法解释三,即你所说的新婚姻法;
2、如离婚,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
上善若水
楼主你好,其实提到这个话题还是那么敏感,觉得吗。
如果真的不得已走到这一步,我建议你去民政局或是电话咨询下,这个是很官方的答案。因为涉及到财产,楼主还是要谨慎。
还有另外一点建议,为了孩子的未来,我建议楼主你再好好找对方谈谈,两个人袒露心扉的谈一次,如果是因为误会或是缺点,大家都要去改正,如果是两个人觉得这个日子实在是没法往下过,已经没有爱,没有亲情,没有夫妻成分了,那再离不迟。祝福你们!
思
个人财产有:一方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收到伤害所得到的费用。遗嘱或赠与只归一方的财产。其他一般为共同财产。另一个,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
赵云
新司法解释,不是新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并没有新规定,一般都是平均分割。
详细情况可电话或QQ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
แสง
按新婚姻法的规定办。
*^_^*田田
近四年来,互联网流传的“新婚姻法”,其实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8月13起施行。
夫妻在2011年8月13日之前结婚、在2011年8月13日之后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判决财产归属时应当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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