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元
通过诉讼方式可异地离婚,但是异地离婚,因目前大多数民政局他们并未实现联网,异地目前办不到协议离婚。《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到共同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清风叙来
你好,不可以,不能在异地民政局办理离婚。因为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现在可以在异地民政局办理离婚吗?
你好,不可以,不能在异地民政局办理离婚。因为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小呆瓜
离婚不一定在本地办理,离婚有两种途径: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李永良@中微信通
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太极八卦
不能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必须在双方当事人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个人近期免冠照等材料直接到有管辖权的区、县、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或乡镇街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下面分两部分加以说明:
第一部分:办理离婚手续的属地管辖权:
一【办理离婚手续的两种情形】
(1)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同一个区、县、县级市,应该共同到该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乡镇辖区内有婚姻登记处,可以就近办理。
(2)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区、县、县级市,在男方或者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均可。
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离婚事宜行政管辖地】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二部分: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携带的材料:
一【《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提供的手续】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提供的手续】
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三【上述证件中可替代证件】
按照《临时身份证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没有身份证的,临时身份证可以替代;没有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可以替代。
徐佳佳
离婚通常要到夫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如果在男方户口所在地结婚,离婚却在女方户口所在地,这时可以称之为异地离婚。还有一种是夫妻双方均离开经常住所地一年以上,双方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在异地经法院判决离婚。所以异地是可以离婚的。
张嘉喻
问题真的是不想回答呀,好好的,本来相爱的两个人到一起,又为什么要离婚呢?有了孩子离婚伤害孩子更厉害所以说离婚需要谨慎呀
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
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请看以下说明: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书,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该写明双方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义务,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物及债务等做出妥善安排,协议内容应保护未成年保护法和未成年合法权益;
7、离婚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申请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到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8、离婚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9、收费标准:免费;
water
在异地是不可以办离婚证的
建议你们回当初领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
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结婚证和身份证号码、户口本
夫妻财产是分婚前婚后分割的
婚前所得财产是个人的
婚后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一人有一半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Hard man
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协议离婚
1.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 协议离婚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②本人的结婚证;
③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④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hap
异地不能办理离婚登记,但可以起诉离婚,不过由于情况不同,管辖的法院也有所差异。
1.写好离婚起诉书;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5.开庭、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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